银石(贺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银川—石嘴山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复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银川—石嘴山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复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和《评价报告》内容,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方案和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二、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工程建设运行防汛应急预案报贺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应在工程开工前,与河道管理部门签订施工管理协议,并接受河道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工程完工后,须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貌。工程竣工后,报贺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附件:银川—石嘴山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复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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