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沙湖站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已收悉,我局委托专家对《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沙湖站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表》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具体批准事项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洪广镇北庙村建设机井1眼,总计取地下水水量为1.512万m³/a:其中生活取水量为1.037万m³/a,公共绿化及道路浇洒取水量为0.474万m³/a。
二、准予核发你单位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发证之日算起,需要延续取水许可有效期限的,应在取水许可证届满45日前提出申请。
三、加强取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排水台账,按时统计报送取用水资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做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大力加强节约用水,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依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等相关费用。
五、在取水许可有效期限内,若本项目的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依法提出取水申请。
六、贺兰县水务局负责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