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审批结果公开

关于贺兰县清兰公路跨红旗沟(第四排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暨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5-00311 文 号 贺审服(综)发〔2025〕49号 发布日期 2025-06-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审批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危桥改造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贺兰县清兰公路跨红旗沟(第四排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暨防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贺兰县清兰公路跨红旗沟(第四排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暨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经研究,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评价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暨确定的改建桥梁防洪标准为25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设计洪水、水位、壅水及阻水比、冲刷等分析计算方法。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防洪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内容。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与河道管理部门签订施工管理协议,并接受河道管理部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后,须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貌,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七、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必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单位要求,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