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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00001434911640122MB02044255/2025-00445 文 号 贺审服(综)发〔2025〕67号 发布日期 2025-08-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审批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取水许可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宁夏瑞沃水资源工程研究院编制的《京藏高速公路四十里店至金贵段改扩建项目立交区绿化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代表组成专家组,对《京藏高速公路四十里店至金贵段改扩建项目立交区绿化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取水许可,具体批准事项如下:

一、准予核发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该项目取水地点:京藏高速四十里店出入口匝道立交区、四十里店南出入口匝道立交区、金贵出入口匝道立交西区、金贵出入口匝道立交东区,年取地下水量为5.19万m³/a,取水类型:生态用水5.19万m³/a,全部取自项目已建4眼自备井。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2025年8月20日至2030年8月20日,需要延续取水许可有效期限的,应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30日提出申请。

二、本论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20号)定额计算的水量不代表必须分配给用水户的水量,核定水量只作为取水许可证颁证依据。

三、加强取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排水台账,按时统计报送取用水资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做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大力加强节约用水,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你公司应依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等相关费用。

五、如你公司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六、在银川都市圈西线供水工程能满足你公司用水时,你公司必须封闭自备井,并自行承担全部封井费用。

七、贺兰县水务局负责你公司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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