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审批结果公开

关于贺兰山东麓陈插公路至旅游公路连接线工程穿陈家大沟等沟道过水路面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6-00187 文 号 贺审服(综)发〔2026〕21号 发布日期 2026-04-2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审批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洪水影响评价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贺兰山东麓陈插公路至旅游公路连接线工程穿陈家大沟等沟道过水路面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贺兰山东麓陈插公路至旅游公路连接线工程穿陈家大沟等沟道过水路面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经研究,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评价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项目拟建主线路穿越4条沟道,从起点至终点由北向南依次穿越陈家大沟、红柳沟、李家大沟2#沟及李家大沟1#沟,穿越方式采用过水路面形式。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采用的防洪标准,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洪水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内容。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与河道管理部门签订施工管理协议,并接受河道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后,须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貌,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七、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必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单位要求,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