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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宁夏西夏王暖泉酒庄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6-00292 文 号 贺审服(综)发〔2026〕65号 发布日期 2026-06-0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审批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宁夏西夏王暖泉酒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宁夏西夏王暖泉酒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西夏王暖泉酒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具体批准事项如下:

一、准予核发宁夏西夏王暖泉酒庄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本项目取水地点:贺兰县暖泉农场场部东南侧1km处,年取水总量为1.93万m³/a;取水水源:地下水;取水类型:生产用水1.03万m³/a、职工生活用水0.04万m³/a、灌溉用水0.86万m³/a;全部取自项目区内1眼自备井。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2026年6月5日至2031年6月4日,需要延续,应在取水许可证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加强取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排水台账,按时统计报送取用水资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做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大力加强节约用水,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依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等相关费用。

四、如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五、贺兰县水务局负责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6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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