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绿耕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宁夏绿耕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封闭式工厂化循环水现代渔业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绿耕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封闭式工厂化循环水现代渔业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具体批准事项如下:
一、准予核发宁夏绿耕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本项目取水地点:贺兰县立岗镇现代渔业科技示范园,年取水总量为2.95万m³/a;取水水源:地下水;取水类型:水产养殖2.26万m³/a,生活用水量0.05万m³/a,运输用水量0.64万m³/a,全部取自项目区内1眼自备井。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算起,需要延续,应在取水许可证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加强取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排水台账,按时统计报送取用水资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做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大力加强节约用水,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依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等相关费用。
四、如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五、贺兰县水务局负责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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