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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女士咨询贺兰县培训学校办理托育证早教证问题的答复

索引号 640122-106/2021-0012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咨询 答复

王女士: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王女士反映:在贺兰县开培训学校营业执照已经办理,类别里托育项目,如果进行托育相关的业务,是否需要办理托育证、早教证相关证件。我局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市民开设的培训学校已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类别为艺术类。培训机构只允许开设文化类或艺术类培训课程,不可同时再经营托育类项目,且托幼机构不属于我局审批范围,若该市民想开设托育类项目,需另设经营地点,到卫健局办理托育、早教类相关证件。以上情况已电话告知市民。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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