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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先生投诉贺兰县明珠美居楼下餐厅的审批手续不合理问题的答复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2-0003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1-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关 键 词 审批手续

曹先生: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曹先生反映:市民是贺兰县富兴南街明珠美居的住户,现有一家餐厅(正在装修还未挂牌)开设在家中楼下,现欲在该市民家窗外安装排烟管道,该市民表示安装后会产生较大的噪音、油烟污染,影响市民正常的生活,以及担心该处餐厅的消防问题,并且居民楼附近不允许开设餐厅,故市民咨询该餐厅的营业资质如何办理的,请部门核查。我局答复如下:经核实,市民反映的店铺还未到我单位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针对市民提出“禁止餐厅装修”的诉求不属于我单位业务范围,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该市民,并向其解释说明了关于居民楼附近开设餐厅的相关政策,感谢市民的监督和建议。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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