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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走实把好关 贺兰县确保国谈药 “双通道”管理机制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4-10-2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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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贺兰县医保局把落实国家谈判药品涵盖肿瘤、罕见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等多个治疗领域“双通道”管理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重要举措,积极推进“双通道”政策,严把“三关”,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通道,满足医药供应保障需求。让参保群众使用国谈药“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增加了患者用药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把好机构“准入关”。严格执行“双通道”药品“定管理”规定,即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明确待遇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统一支付政策。在确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双通道”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公平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公开遴选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同时具有医保信息结算系统、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售出药品电子追溯系统的3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双通道”定点药店,范围普及县城各个区域,满足参保群众购药需求,提供更好服务。

把好用药“保障关”。一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临床用药行为监管,严格按照药品的适应症、诊疗指南和规范使用谈判药品。做到“有需必采”,保证临床供应;加强谈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监督,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二是强化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和供应,严格落实运输配送、冷链存储等运销环节,遵照谈判药品价格规定实施销售;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机制,确保双通道管理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把好重点“监控关”。将定点医药机构国谈药品配置使用情况纳入考核管理范围,对“双通道”管理药品重点监控,对药品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情况,形成智能审核规则,纳入智能监控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流转处方、“进销存”数据、结算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按照药品限定支付条件进行医保支付,完善谈判药品使用监测工作,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谈判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加大基金核查力度,严厉打击谈判药品使用中存在的套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今后贺兰县医保局将持续聚集群众关切、破解医保难题,让每一项医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双通道”管理政策红利,推动“双通道”政策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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