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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医保局兑现首个群众举报奖励激发社会监督力量

发布时间:2025-03-2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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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近日,贺兰县医疗保障局首次向举报者兑现举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奖励金。

2024年11月,贺兰县医疗保障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贺兰县某药店存在串换医保药品的情况。经调查核实,该药店确实存在串换医保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投诉人提供线索属实,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作出追回医保基金1440元,并暂停医保协议12个月的处理。同时,对举报者兑现500元奖励金,充分体现了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坚决打击的决心。

医保工作无小事,群众的投诉举报中藏着社情民意,更是医保基金社会监管的重要手段。下一步,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扎实做好投诉举报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倾听百姓声音,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做参保群众的服务者和贴心人,打造“社会、医药机构、行政部门”三位一体的基金监管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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