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合理控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和药品服务成本,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根据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机构定点管理评估小组实地调查审核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对以下拟确定为我县“定点机构”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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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发现以上8家零售药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向贺兰县医疗保障局稽核科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951-8537361、0951-8583617;邮箱:hlxylbzj@163.com。
贺兰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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