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自治区、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工作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平安建设、基层反腐、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成效,特成立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局长
副组长:李晓忠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韩玉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徐昌平王建国李卫东 马晓东 朱海婷 王东昇 尹惠琴 王淑萍 祁春玲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的组织。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四、重点内容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确定以下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医疗保障系统、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和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涉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保障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矛盾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害医保经办人员及医护人员的黑恶势力;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药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8.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9.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工作步骤
1.精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县医疗保障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2.营造氛围。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3.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全县医疗保障系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六、工作举措
1.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2.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3.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密切联系群众,发挥群众的力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七、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局属各单位和各股室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
2.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同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的正面宣传,公布监督举报电话8583615,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3.严格考核结账。将把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账范围,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励挂钩。同时,县医疗保障局将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敷衍塞责,对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没有及时发现,导致工作流于形式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51-8583615
举报邮箱:hlxhyf@163.com
贺兰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