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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医保发〔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医疗保障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试行)《自治区医保局  公安厅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遵纪守法意识。

(二)曝光典型例。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集中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在形成震慑的同时,提高参保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媒介和渠道向社会告知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举报方式。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提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社会监督作用。

(四)报送典型执法案例。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医保局安排部署,按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方案》的要求,及时报送针对医保基金使用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

四、活动形式

(一)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全县各乡镇场街道,各定点医药机构在电子屏幕及醒目场所悬挂(播放)契合主题、积极向上、易记上口的短语等宣传标语。

(二)展播宣传作品。结合我县特点,展播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短片等形式的宣传作品。

(三)开展知识问答。利用微信小程序发布《条例》《办法》等法规政策问卷,供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参保群众参与竞答。

(四)印发宣传资料。印制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等相关的海报、折页、宣传图册等宣传资料,在各定点医药机构,集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发放。

(五)进行倡议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和医疗机构发放《宣传贯彻条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倡议书》,使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六)组织专题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负责人参加《条例》《办法》等法规政策(典型案例)的专题培训,各定点医疗机构同步组织进行内部相关人员培训。

(七)发送宣传短信。编制基金监管政策短信,通过通信公司向辖区居民进行发送宣传。

(八)公开典型案例。结合《条例》《办法》的宣传,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投诉举报奖励办法。

(九)促进社会参与。通过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对欺诈骗保行为进行监督和对政策法规进行宣传。

(十)签订信用承诺。结合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承诺书,公开信用承诺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并做好落实到位。精心组织、加强谋划、突出重点,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步调,上下联动。医保部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按照区市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并积极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月活动视频、照片(原图)等内容,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2022年4月30日前向县医保局报送宣传月工作总结及相关活动材料(图文、影像等)。

贺兰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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