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合理控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和药品服务成本,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根据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机构定点管理评估小组实地调查审核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对以下拟确定为我县“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贺兰县好药师大药房御景半岛店
宁夏爱利春医药有限公司小郭药店
贺兰县佳禾祥和医药有限公司
贺兰县诚和口腔诊所
贺兰县明康诊所
贺兰县五和口腔诊所
贺兰县金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公示期间,如发现以上3家药店4家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向贺兰县医疗保障局稽核科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951-8537361、0951-8583617;邮箱:hlxylbzj@163.com。
贺兰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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