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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门户网站四月份运行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00/2018-22391 文 号 第16期 发布日期 2018-05-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督查检查
关 键 词 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各项要求,提升我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情况进行了在线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全县共开设政府网站4家,分别为“贺兰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贺兰教育网”“贺兰县国土资源局”“贺兰政务服务网”三个部门网站。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管理、集约化建设,3月份“贺兰教育网”和“贺兰县政务服务”网站已申请永久下线。截至4月30日,贺兰县国土资源局网站虽已列入下线计划,但在未下线之前没有对相关栏目保持正常更新。征地信息、土地供应等栏目更新不及时,最新更新日期分别为2017年6月和2017年10月,网站未按要求在网站底部功能区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和站点地图。 

  一季度通报下发后,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反馈情况的单位有:金山自保局、供销社、农发办、国资公司、农技中心、疾控中心、常信乡、京星农场。 

  二、信息保障情况 

  本月检查发现,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栏目内容保障情况总体好转,空白栏目大幅减少,主要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公开范围逐步扩大。43个责任单位中,公开信息数量较多的单位有:公安局(191条)、教育局(65条)、金贵镇(62条)、农牧局(47条)、林业局(46条)、行政审批局(46条)、发改局(42条)。其他内容保障良好的单位有:卫计局、经合局、市场监管局等。公开信息少的单位有:国资公司(2条)、京星农牧场(2条)、供销社(1条)、体育中心(1条)、财政局(1条)。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责任部门没有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保障机制不健全,信息数量和信息深度都不够;二是个别单位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和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更新不均衡,信息发布格式不规范、排版混乱的现象比较频繁;三是有些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谨,写错领导姓名,错字落字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13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已梳理完毕,但离制作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仍需各单位主动征求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动态修改;五是各试点部门围绕业务工作和业务领域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 

  三、审核时发现的部分问题截图 

  1.首页>政务公开>贺兰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经济和社会统计中,关键词填写不当。

 

  2.首页>政务公开>贺兰县发改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节能监察中,关键词空白。


  3.首页>政务公开>南梁台子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村务公开中发布一条信息,标题在正文中重复出现。

 

  4.首页>政务公开>贺兰县卫生监督所>信息公开目录>公共卫生服务中上传的一条信息,缺少公文属性标识。

  5.行政审批局4月26日发布的信息,正文中将自治区主要领导人的姓名写错。



  6.住建局4月18日发布一条公示公告信息,将落款时间写成未来日期。 

  7.首页>政务公开>贺兰县体育中心>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中一条返工信息修改后,仍然缺少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是着力提高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和网站信息保障摆在基础性、常态化的位置,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拓展公开范围,健全信息内容收集、保障和审核机制,强化网站的内容保障和运维。 

  二是网站新增了“所属五公开”环节,各单位务必于5月19日前,将2017年第四季度至今在“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公共目录”栏目中已发布的信息重新编辑,选择所属公开环节并提交审核,不确定类别的信息可在工作群中讨论。 

  三是要以4月份通报为切入,深入进行自查整改,务必于5月14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电子政务中心(县人社局301室,联系人:尹小燕,联系电话:8062301)。 

  附件: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栏目检查情况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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