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召开了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中共贺兰县人民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县人民政府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及全县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县政府督查室对以上会议参会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缺会、替会、中途离开会场等现象,整体参会情况较差,影响了会议效率和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科协、暖泉农场共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参加,也未履行请假手续。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网信办、交通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京星农牧场共8个单位中途离开会场。
中共贺兰县人民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扶贫和农发中心共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参加会议,也未履行请假手续。
县人民政府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扶贫和农发中心、体育中心共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参加会议,也未履行请假手续。
全县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推进会: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扶贫和农发中心、市场监管局共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参加会议,也未履行请假手续。
会风是干部作风、工作纪律的反映,会风正则作风正。为正风肃纪、落实责任,政府督查室对以上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季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各单位、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增强遵守会议纪律的自觉性,以会风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做到有令必行、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确保会议质量和实效,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要严格会议要求。凡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各乡镇(场)、各单位、各园区必须按要求派人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替会。
二要严肃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在指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移动会签。自觉维护会场纪律,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或接打电话,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三要严格会议请假制度。政府召开的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场、园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同意后可由单位副职领导代为参加会议。凡未经批准擅自缺席会议或安排他人开会的,将予以通报,并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