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银川市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检查情况通报,县政务公开办对全县各单位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全县各单位通过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5079条。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看纠错”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仍然存在表述不规范、文字明显错误等问题。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时限、具体任务等工作要求把握不准、落实不力,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存在长期不更新情况。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办理答复不规范、平台上传格式混乱,出现1起超期答复情况。
(一)政府网站平台运维管理情况
针对政府网站,主要检查发布内容表述是否有误、栏目更新是否及时,具体情况如下:
1.总体上,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及时、上传量大的单位有:发改局、教体局、统计局、习岗镇、富兴街街道办等。
2.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更新差的单位:(1)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文件”栏目6个月以上未更新。(2)县司法局“部门文件”栏目6个月以上未更新。(3)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部门文件”栏目6个月以上未更新,“工作总结”栏目1年以上未更新。(4)贺兰工业园区“部门文件”栏目6个月以上未更新。(5)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文件”栏目6个月以上未更新。(6)立岗镇“部门文件”、“涉农资金补贴”栏目6个月以上未更新。(7)县供销社“部门文件”栏目6个月以上未更新。(8)县民政局“重点建设项目”栏目1年以上未更新。(9)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文件”3个月以上未更新,“重点建设项目”“路政管理”“工作总结”栏目6个月以上未更新。
3.发布内容校对审核不严格,出现严重表述性错误的单位:县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统计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贺兰工业园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洪广镇、金贵镇、京星农牧场等,以上单位将在一季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及运维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备案且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有74个,其中新浪微博36个,微信公众号35个,今日头条号2个,抖音短视频1个。一是更新检测方面,县卫生监督所微博“贺兰卫生监督”出现长期多次不更新的情况,县教体局“贺兰教育”、县民政局“贺兰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未按照1周更新1次的要求及时更新,出现超过14天未更新情况,在银川市《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通报》中被点名通报。二是内容检测方面,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文旅局、就创中心、疾控中心、习岗镇、金贵镇、常信乡、洪广镇等单位的微信公众号或微博内容存在表述性错误问题,以上单位政务新媒体表述性错误问题均按要求已整改完毕。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情况
一季度,全县各单位共收到网络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主要涉及物业小区各项备案合同手续及建筑工程竣工面积规划等相关政府信息,基本都为1人向多个部门申请。其中自然资源局由于对平台系统操作不熟练,导致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银川市在《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通报》中点名通报,已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重新将答复书进行上传。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网站巡查力度。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好24小时值班读网,动态新闻类栏目至少两周更新一次,部门文件、业务栏目至少一月更新一次,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固定栏目每年更新内容不少于一次。同时,做好机构调整、人员流动中衔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进行备案,机构职能有变化的应抓紧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便捷获取相关信息。
(二)抓好政务新媒体运营监管。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严格落实执行“谁开设、谁负责、谁主办、谁主管”原则,每周更新内容不少于1次。同时,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工作,坚持“管用防”并举,长期多次不更新的政务新媒体坚决予以关停下线,从根源上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三)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参照自治区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答辩方面的专业优势和支撑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