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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马小梅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37R/2024-00121 文 号 贺政干发〔2024〕21号 发布日期 2024-06-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干部任免
关 键 词

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贺兰县人民政府2024年6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马小梅任贺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免去贺兰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马咪娜任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原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莹杰任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原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程超任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原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职务自然免除;

姚玺婷任贺兰县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吴昊林任贺兰县植保植检中心主任;

韩建林任习岗镇植保植检站站长;

贺兰任金贵镇植保植检站站长;

姚自成任立岗镇植保植检站站长;

杨淼任洪广镇植保植检站站长;

杨银林任常信乡植保植检站站长;

周平奉任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国栋任贺兰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贺兰县南梁台子司法所所长职务;

孙庆任贺兰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太任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杨浩任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免去贺兰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站站长职务;

杨菲菲任贺兰县南梁台子司法所所长;

赵刚任贺兰县河湖事务中心主任,免去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郭睿任贺兰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站站长;

田思奇任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窦建立贺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张海龙贺兰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乐贺兰县河湖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以上人员中,孙庆、李太、杨菲菲、郭睿、田思奇同志任职

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贺兰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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