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贺兰县人民政府2025年8月19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学龙任贺兰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贺宁任贺兰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盛杰任贺兰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刘瑞莉任贺兰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所长,免去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沛亮任贺兰县公安局富兴街派出所所长;
田林任贺兰县公安局习岗派出所所长;
李永平任贺兰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教导员;
赵涛任贺兰县公安局富兴街派出所教导员;
薛永堂任贺兰县公安局习岗派出所教导员;
张玲燕任贺兰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詹旺任贺兰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马伏军任贺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大队长(主任),免去贺兰县公安局立岗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天和任贺兰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郭建忠任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锦涛任贺兰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教导员;
杨树强任贺兰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教导员,免去贺兰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副大队长职务;
王晓兵任贺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教导员;
石潭任贺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李博任贺兰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马智宇任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涛任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所长,免去贺兰县公安局立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赵晓鹏任贺兰县公安局洪广派出所所长;
崔永锋任贺兰县公安局立岗派出所所长;
吴刚任贺兰县公安局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所长;
张学川任贺兰县公安局苏峪口派出所所长;
刘伟国任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教导员,免去贺兰县公安局常信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徐永海任贺兰县公安局洪广派出所教导员;
曹彦忠任贺兰县公安局常信派出所教导员;
王志祥任贺兰县公安局立岗派出所教导员,免去贺兰县公安局立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孔建宁任贺兰县公安局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教导员,免去贺兰县公安局常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何凯林任贺兰县公安局苏峪口派出所教导员;
张卫东任贺兰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副所长;
陈少雄任贺兰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副所长;
王鑫任贺兰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副所长;
杨元科任贺兰县公安局富兴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马少华任贺兰县公安局富兴街派出所副所长;
康涛任贺兰县公安局富兴街派出所副所长;
曹宁任贺兰县公安局习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贺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蔡锟任贺兰县公安局习岗派出所副所长;
免去曹彦军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樊明贺兰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教导员职务。
因机构改革,盛杰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杨沛亮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赵晓鹏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暖泉派出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吴刚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曹彦忠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自然免除;崔永锋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暖泉派出所教导员职务自然免除;张玲燕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赵涛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李翔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孟亮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田林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马学军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自然免除;王晓兵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李瑞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石潭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自然免除;张学龙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李博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罗高保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詹旺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王天和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马少华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自然免除;薛永堂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自然免除;李永平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自然免除;徐永海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自然免除;何凯林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暖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自然免除;杨国祥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暖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自然免除;吴学平原任的贺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指导员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人员中,王贺宁、盛杰挂职期1年,挂职期自2025年7月30日起计算,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刘瑞莉、李永平、赵涛、田林、薛永堂、张锦涛、张卫东、陈少雄、王鑫、康涛、蔡锟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贺兰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