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任免>干部任免

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邓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37R/2026-00049 文 号 贺政干发〔2026〕4号 发布日期 2026-03-05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干部任免
关 键 词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贺兰县人民政府2026年3月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邓晴任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学文任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伟任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凤启敏任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海鑫任贺兰县南梁台子司法所所长;

金笛聘任贺兰县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晓东聘任贺兰县公路管理段段长,免去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谢立仁聘任贺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贺兰县公路管理段段长职务;

胡金云聘任贺兰县南梁台子管委会副主任,免去贺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文军聘任贺兰县京星农牧场副场长,免去贺兰县南梁台子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晓龙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克军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丽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锋贺兰县京星农牧场副场长职务。

以上人员中,郭伟、李海鑫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贺兰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