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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1-07-30
来源 贺兰县政府办 解读单位 贺兰县政府办

现就《贺兰县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普通高中招生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从招生原则、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及照顾政策、招生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如下解读。

一、招生原则。

(一)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根据中考成绩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各高中学校(含民办)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招生,不得超过54人/班。

(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中等职业院校(含民办)招生工作统一纳入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中,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

1.贺兰一中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1041人,共20个教学班。

2.贺兰回中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534人,共10个教学班。

3.贺兰县景博中学(有限公司)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400人,共8个教学班。按照贺兰县高中录取分数线先进行公民同招,因生源不足,经请示市教育局同意后面向银川市域范围纳入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平台进行公民同招,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4.贺兰一中、贺兰回中各开设一个艺术体育特长班,学生人数分别为50人,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基〔2021〕36号)要求执行。

(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共招生1294人。

三、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给我县下达的招生计划分片招生。

2.艺术体育特长班由贺兰一中、贺兰回中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报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示,组织人员进行宣传、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测试,并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成立资格复审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由教育体育局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1〕209号)有关要求,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报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s://zzzs.nxzyjndsxt.com)”填报志愿,学校网上录取。招生学校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四、普通高中照顾政策。

①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以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市级以上公安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②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8分。

③少数民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县级以上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等为审核依据)和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中考总成绩加5分。

④残疾考生(须持有二代残疾证)在中考综合素质测试中对实际残疾所丧失能力的科目予以照顾,未在综合素质测试中予以照顾的,中考总成绩加5分。

⑤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照顾按照《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宁消﹝2021﹞83号)执行。

⑥贺兰二中考生增加3分参加录取;贺兰三中考生增加5分参加录取。

⑦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增加8分参加录取。

以上照顾政策不适用于艺术体育特长班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13号)精神,符合上述加分政策,选其最高一项加分条件计入中考总成绩,各加分条件之间不叠加不累计。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普通高中

1.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正常录取前,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由教育体育局审查学生本人户口和相关证件,逾期无效。

2.新生须在开学三日内持录取通知书、县级医院体检报告单、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严禁各校设尖子班、重点班,严格按照要求控制班额。

(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对未考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职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防止“假学校、假招生”以及学校教师收取招生中介费用的现象发生。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职业高中、中职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 

本政策解读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1-8061427

工作时间:夏季时间:8:30-18:30 冬季时间: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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