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健全土地等级价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规定,结合贺兰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贺兰县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旨在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显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有助于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二、主要内容
贺兰县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是对贺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采用多种因素对其特征进行综合评价并等级化,在此基础上,调查农用地投入-产出样点资料和市场交易样点资料,按照技术方法评估出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各级别基准地价,是一种区域平均价格。
三、与征收区片价的区别
基准地价是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前提条件下的农用地使用权价值。例如耕地在转让后,土地利用方式还是耕地,种植粮食作物。一旦农用地用途改变,农用地基准地价将不适用。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集体农用地转变成国有建设用地条件下的农用地补偿价值。政府由于公共利益需要对集体或个人手中的土地进行强制征收,依法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为保障被征收人利益而设置的最低征地保护价。土地征收后属于国有,土地用途将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改变为相应的建设用地。因此,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一种征地补偿标准。
四、应用方向
一方面,是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改革中的应用,成果可为土地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提供基础数据;另一方面,通过建立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体系,可以合理确定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质量、级别,客观、公正地评估其市场价格,为公平交易提供参考,实现农村农用地合理流转。同时,也为宗地评估提供测算基准,提高宗地评估的地价区间估值和应用成果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