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许,贺兰县习岗镇红旗养殖区内一名拉运粪污工人沼气中毒受伤,经120现场抢救后送至自治区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进行抢救,6月27日12时许该名受伤人员经医治无效死亡。为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追究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关于成立贺兰县习岗镇宁夏青松乳业有限公司6·22一般事故调查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炳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闻国焘 县安监局局长、县安委办主任
成 员:周 坤 县人社局局长
张学军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 才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杨丽华 县安监局副局长
郝占伏 县安监局正科级干部
王 娟 县安监局干部
同时,邀请贺兰县监察委参加事故调查。
二、主要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查明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和措施;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调查组独立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调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调查组人员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三)事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接受询问、提供资料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