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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贺政函〔2018〕137号 发布日期 2018-07-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国土资源局: 

  局报来的《关于贺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国土资发〔2018328)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贺地(G)[2018]—26位于贺兰县洪广镇,东至林场高压电杆西侧、南至崔永春地界、西至北四支渠、北至崔永春地界。面积3979平方米,该宗地涉及违法用地行为已处罚到位,同意以现状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4-1.0;规划建筑密度:25%-50%;绿地率:15%-20%;建筑限高:20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饮料制造业-葡萄酒制造。出让年期:50年,出让起始价为45万元(亩均7.54万元),竞买保证金45万元出让起始价及成交价不含用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价值,如涉及地上及地下管线迁移,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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