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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8〕176号 发布日期 2018-12-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贺兰县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维护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60天的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安全行动,切实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安全主任责任,全力落实“除隐患、控秩序、广宣传、强应急”等四项重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控大减量”工作目标。即:防控较大交通事故发生,减少交通事故起数,确保岁末年终全县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决定成立贺兰县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牛东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立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员:闻国焘    县安监局局长

       孙富忠    县交通局局长

       岳建平    县住建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常雪峰    县国土局局长

       蒋    县运管所副所长

       史学科    县交(巡)警大队队长

          县电视台台长

       马建宁    习岗镇镇长

       保学东    金贵镇镇长

       丁书涛    立岗镇镇长

          洪广镇镇长

       蒋正春    常信乡乡长

       马宏伟    南梁台子农牧场管委会主任

       陈来祥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马立坤    习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谢立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史学科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1.国道:110109国道;

2.县城主干道区域内:丰庆路、虹桥路、园艺路、意湖路、桃源路、银河路、光明路、朔方街、富兴街等;

3.农村各乡镇场主街道及偏远乡村路段;

4.其他交通秩序乱、通行环境差的路段。

(二)重点车辆

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隐患车辆。

(三)重点违法

1.机动车“三驾”(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违法行为、“三超”(超员、超速、超载)违法行为、“两闯”(闯红灯、闯禁行)违法行为和非营运性客车非法载客行为;

2.危货、货运、渣土车辆违反禁行规定进入县城行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和遗洒、飘散载运物;

3.驾驶无牌无证、拼装车、逾期未检验、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

4.“三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电瓶车)非法营运载客、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

5.违法占用道路或停车泊位等其它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集中排查整治道路隐患。根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意见》(贺预交办〔2018〕06号)要求,各乡镇()对辖区主要街道、农村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在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要全覆盖加装“一灯一带”(警示灯、减速带)和让行标志,完善乡村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和标志标牌安装等。各乡镇()要对各自辖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上报,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公安局、交通局、公路段要针对各乡镇()排查的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予以治理。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由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各乡镇()公安局交通局公路段

2.深入重点企业督导检查。要开展联合执法,12月31日前,由安监局牵头,联合交通、运管、公安等部门要对辖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企业联合开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GPS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营运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实施停运整顿。

责任单位:安监局交通局  公安局运管所

3.持续清理重点车辆风险隐患。要紧盯公路大客车、旅游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货车和农村面包车等“七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整改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实行包干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确保“病车”“病员”不上路行驶。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要对全县公交车辆安装驾驶员隔离防护设施,确保安装率达到100% 。

责任单位:交通局运管所公安局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1.全面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运管所要加大对营运性客车违法行为的源头管控,同时要联合国土局对货车超载行为进行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载违法行为发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上线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公安局要充分利用道路监控、公安交通缉查平台等科技手段,扩大检查车型,联勤联动联治,切实严管严查,严厉打击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安监局、交通局要联合对辖区重大用车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重大用车企业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运营。

责任单位:安监局  公安局交通局运管所国土局

2.全面开展农村面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交通局、运管所、公安局要全面摸排掌握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抓住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赶场、民俗活动、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充分利用农村安全员、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严查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营运和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交通局运管所公安局

3.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运管、公安、城管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充分利用公路治超站、执法检查站,严防客运车辆超员上路行驶;严查“两客一危”车辆违反夜间通行规定、危化品运输车“四非”违法行为;严处客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不遮盖篷布、装载撒漏、未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联勤巡逻、勤务优化等措施,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交通局运管所公安局城管局

(三)加强冬季交通安全宣传,营造预防事故氛围。

有关部门要坚持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优势,大力倡导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营造预防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氛围。公安、交通、运管等部门要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场站、学校、社区、工地,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明确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针对性加强冬季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公安、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宣传报道统一行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曝光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重点运输企业。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运管所电视台

(四)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切实加强恶劣天气应急处置。

各乡镇()、交通、运管、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提前储备融雪剂、防滑沙、防滑链等应急物资以及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同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机制,做到预测预警在先,及早掌握大雾、团雾、降雪信息。共同协调处置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大规模车辆、人员滞留,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多车相撞事故。

责任单位:各乡镇()交通局  公安局城管局

运管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此次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该方案要求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除隐患、控秩序、广宣传、强应急”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聚焦风险隐患,压实筑牢责任,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坚决预防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规范执勤执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防止出现执法活动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强化执法执勤安全防护,配齐执勤执法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备,加强安全防护教育,落实安全防护规定,防范执法人员伤亡事件。

(三)加强督导推进。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特别是对突出的问题隐患、不放心的区域路段,要紧抓不放。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联动协作,确保组织和人员到位、领导和措施到位、任务和责任到位。县政府督查室要针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务必于12月31日前重点运输企业大检查情况,2019年15日前隐患排查情况,2019年1月20日前月工作小结,2019年2月2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胡凌,联系电话:8089100)。

:相关单位联络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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