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解决313路首末站优化延伸至宁夏电商产业园相关事项的请示》(贺交发〔2019〕3号)收悉。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加快宁夏电商创业园发展,同意313路首末站线路调整后,增加的成本费用县政府按比例承担;由银川奥特莱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站房水、电、暖房屋配套硬件设施设备及职工休息、饮水、取暖等场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海吉星物流园作为贺兰公司公交车辆夜间停车场。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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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贺政函〔2019〕6号 | 发布日期 | 2019-01-1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属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解决313路首末站优化延伸至宁夏电商产业园相关事项的请示》(贺交发〔2019〕3号)收悉。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加快宁夏电商创业园发展,同意313路首末站线路调整后,增加的成本费用县政府按比例承担;由银川奥特莱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站房水、电、暖房屋配套硬件设施设备及职工休息、饮水、取暖等场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海吉星物流园作为贺兰公司公交车辆夜间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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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