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贺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贺国土资发〔2018〕520号)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贺地(G)[2018]—38号:位于贺兰县县城规划区,东至预留地、南至预留地、西至环湖路、北至宁夏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33559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4;规划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55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5%)。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2101万元(亩均41.74万元),竞买保证
金2101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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