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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贺政函〔2018〕243号 发布日期 2018-12-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贺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贺国土资发2018520)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贺地(G)[2018]—38:位于贺兰县县城规划区,东至预留地、南至预留地、西至环湖路、北至宁夏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33559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4;规划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55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5%)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2101万元(亩均41.74万元),竞买保证

2101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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