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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的决定

文 号 贺政发〔2019〕10号 发布日期 2019-01-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在区、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贺兰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凝心聚力,奋勇拼搏,不仅顺利实现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而且圆满完成了组织收入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组织税收收入23.85亿元,完成年度任务23.7亿元的100.63%,同比增长3.99%,增收9148万元,超收1547万元。其中:县级税收入库9.26亿元,同比增长19.41%,增收1.5亿元,完成年度预期目标8.28亿元的111.81%。组织社保费收入8.56亿元,完成年计划任务5.53亿元的154.7%,同期增长30.5%,增收2亿元。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贺兰县税务局予以表彰。希望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县税务局顾全大局众志成城负重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希望贺兰县税务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更大业绩,为早日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社会和谐、风清气正的沿黄生态经济带明星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1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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