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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理顺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9〕54号 发布日期 2019-06-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理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政值函〔2019〕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政令畅通、工作高效运转和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的重要前提。各职能部门要把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实不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的严不严的高度来深刻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要求来抓,增强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捕捉研判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始终畅通有效,不断提升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的能力,为积极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创造条件。

二、信息报告责任主体

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快速反应、多渠道反映”和“归口管理与信息互通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信息报告工作。事发后,事故单位和接到报警机构应立即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由其按各自渠道上报、直报和通报信息;各部门中承担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要及时向专项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各部门中承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的,要向其成员单位及时通报;企事业单位向行业主管、应急处置救援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一)归口管理主体。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归口管理相关灾害监测预警或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其中: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归口管理自然灾害类事件信息和生产安全类事故信息;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支队等部门接收到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城镇、农村火灾监测预警信息或事件信息要及时通报应急管理局。除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类事件以外的其他事故灾难相关信息和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由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

(二)报告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县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本行业信息报告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各单位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现场联络员制度,一般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保持 24小时联络,及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三、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发生一般及较大级别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突发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的信息;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或社会反应强烈的突发事件都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一般级别突发事件信息由归口管理部门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和区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终报结果”的原则。首报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续报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续报工作视情况可多次进行;终报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对事件发生机理、处置救援过程、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方面的总结评估,并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

(三)报告时限。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强化首报意识,即接即报、边核边报、阶段续报。对一般级别突发事件信息,从事发到报至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及区市有关部门(单位)不能超过2小时;对较大级别或敏感性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上报至贺兰县和区市党委、政府办公室(厅)及有关厅(局),超过 1小时为迟报;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 30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四)报告方式。通过政府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传真等方式按照现行渠道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情况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涉密信息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切实提高信息报告工作水平

(一)加强对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部门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要加强对基层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努力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

(二)统筹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应急管理局会同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住建局(地震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三)积极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各乡镇场、各单位要注重从互联网等新媒体报道中获取有关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信息,对其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核实视情报告;建立开放的信息报告平台,接受公众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建立信息报告员制度和风险隐患报告激励机制等。

(四)努力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各乡镇场、各单位要严格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核报制度,保证相关单位信息内容基本吻合口径一致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达准确、文字精炼特别要注意突发事件的动态变化和演化,做好续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五)实行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能够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质量高的提出表扬;对迟报、漏报、借故缓报、隐瞒不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视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贺兰县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流程图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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