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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2019年奶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9〕58号 发布日期 2019-07-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19年奶产业发展意见》已经县委2019年第16次常委会议及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19年奶产业发展意见

贺兰县作为全国奶牛养殖大县之一,紧紧围绕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扩量提质增效为抓手,把奶产业作为“一优三特”优势特色产业,全力打造宁夏优质奶源基地和优质奶牛繁育基地。目前,全县奶牛存栏4.6万头,年产鲜奶25万吨,人均鲜奶占有量接近1吨。为推进我县奶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奶产业核心竞争力,助推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对当前我县奶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基地、优结构、提质量、育龙头、促融合,补齐奶产业发展短板,提高奶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建立现代奶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努力打造全区优质奶牛、优质奶源和优质高端乳制品生产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奶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奶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奶产业生产与生态协同发展,乳品质量和产品加工能力稳步提升,奶产业率先实现现代化。到2020年,全县奶牛存栏稳定在4.6万头,成母牛年均单产达到9吨,生鲜乳年总产量达到26万吨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9%,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培育高端乳品加工企业1家。壮大县乳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机制,稳定产销关系,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促进奶产业融合发展。

三、重点扶持措施

(一)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

1.强化金融扶持。鼓励规模奶牛场、合作社贷款,用于场区改造升级、设备更新、新技术应用、新购奶牛扩大规模等,经验收后,根据金融机构贷款凭证,给予银行贷款利息50%补贴。县财政投入500万元,县内乳品企业按照1:1进行配套,建立奶产业发展融资担保基金,银行按照融资担保基金的1:10放大贷款,为向县内乳品企业交售鲜奶的养殖场提供担保贷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贷款享受贴息政策。

2.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支持乳品企业依托我县高品质生鲜乳资源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加奶产品附加值,对于县内规模养殖场向县内乳品企业交售生鲜乳的,每吨补助100元,每个奶牛场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3.成立奶产业联合体。建立由政府引导,乳品企业、奶农、奶业协会和行业专家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推动创建贺兰县奶产业联合体,监督规范生鲜乳收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制定奶产业联合体目标考核指标,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对达到考核标准的予以相应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

(二)强化种养结合草畜配套

积极推动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配套衔接,就地就近保障饲草料供应,促进种养有机结合。鼓励奶牛场利用自有土地、流转土地或订单生产等方式,按照1头成母牛配套3亩耕地的承载要求,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饲草料生产基地。2019年奶牛养殖场新流转土地300亩以上用于种植牧草的,每亩补助100元。

(三)加强良种繁育及推广

全面实施群体遗传改良计划,开展良种登记。对引进国外优质奶牛冻精的规模奶牛养殖场,性控冻精每枚补贴100元,普通冻精每枚补贴30元。

(四)强化养殖保险

完善奶牛养殖保险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减少养殖风险,奶牛保费中央、自治区财政补贴85%,县财政补贴5%,投保人缴纳10%。结合本县实际,继续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稳定养殖收益预期,保费市财政补贴35%,县财政补贴35%,投保人缴纳30%。加大县级财政补贴力度,每年列支100万元用于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

(五)鼓励乳品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引导养殖、加工企业创新发展,积极争取中央、区、市在品牌创建、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人才引进等方面相关政策及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协调各方做好相关工作,并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检查、监督及验收,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落实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正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  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国荣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宗怀  县发改局局长

        常雪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学生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邓晓明  县科技局局长

        杨雪霞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二)强化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乡镇场“第一责任人”作用,按照“项目支撑示范带动”原则,积极组织辖区内奶牛养殖场,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组织做好产业布局、技术服务、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财政局负责奶产业发展资金保障。

(三)加强扶持项目监督检查。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政策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验收办法,切实做好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项目确认计划和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项目实施公透明、优质高效。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中央及区市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与县内乳品加工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规模养殖场,县级资金用于扶持与县内乳品加工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规模养殖场。

《贺兰县2019年奶产业发展意见》解读材料

一图读懂《关于印发贺兰县2019年奶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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