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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丰富老年人生活加强老年活动场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02-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贺兰县关于丰富老年人生活加强老年活动场所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关于丰富老年人生活加强老年活动场所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精神,抓好丰富老年人活动场所相关任务的落实,为其提供活动场所保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衔接、强化服务等原则,立足老年人文化生活的需要,加强老年文化场所建设,完善基层活动阵地服务功能,凸显老年大学政治立校、质量强校、文化兴校办学理念,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不断保障老年人的文化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使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方便实用的原则,探索“互联网+教育”,实施“一校三馆多点”办学模式,联合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办学,设立社区教学点,逐步形成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学习和活动的网络。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增加学校日常练习及大型活动场所,满足更多的老年人入学要求;合理布局学校现有活动功能室,增添和完善教学设施。

责任单位:县委老干部局

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优化老年大学课程安排。明确教学目标,编制教学计划,选聘专业教师,统一专业教材,针对老年人的水平差异,开设同一学科课程不同教学层次的教学班,按照由初级到高级分班分流,实施分层次教学;按照老年人的年龄特点、生活特性、学习需求,举办健康养老、安全防范、法律维权等公开课,增加开设葫芦丝、摄影、写作、计算机、手机使用技术、保健知识辅导等新课程,着力提高老年大学终身教育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委老干部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拓展基层党群活动中心功能。依托社区、文体场馆等教育文化资源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在马家寨、如意湖、居安、光明等老年人聚集较多的社区,开设合唱、书法、舞蹈等兴趣班。按照“大型活动主题化、小型活动经常化”的思路,把政治性、科学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增强老年人参与热情。

责任单位:县委老干部局

配合单位: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四)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为老服务功能。围绕国家投资方向和政策导向开展项目谋划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采取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和资源整合等措施,加强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在休闲娱乐、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对已有的养老服务机构,整合现有资源,采取盘活存量、集中利用等方式,充分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农村老饭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场所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改善配套设施设备,落实专人管理,提高利用率。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五)健全和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贺兰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贺政发〔2018〕93号)文件明确提出,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住宅小区总体规划。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确保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能够为老人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研究起草《贺兰县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通过改造、新建等途径增加老年活动设施和场所。

责任单位:贺兰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六)丰富老年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与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敬老月”暨重阳节活动,为老年人献爱心、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利用春节、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老年人特长培训等进社区、进养老机构慰问活动,积极营造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意识,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丰富老年人活动场所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大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把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措施,作为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际行动,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要充分发动广大社区居民和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志愿者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志愿服务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立足老年群体实际需求,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需求,真真切切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强化督导,加大宣传。要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安排、指导、检查,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形成一级督一级、一级带一级责任链,确保责任到事、责任到人。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推动各部门补足短板、改进工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平台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老年人、关注老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月报制度,动态监测。为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调度,密切跟踪,建立进度信息报送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每月7日前将具体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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