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0〕78号 发布日期 2020-08-3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贺兰县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自治区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2号)精神,结合贺兰县实际,制定如下要点:

一、聚焦“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

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六稳”政策措施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实时发布“六保”政策信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重大决策部署,解读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公开力度。

二、聚焦关键领域,抓好重点任务

(一)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各部门、乡镇场、街道要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布。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按照权限和职责,督促各部门、乡镇场、街道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贺兰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及时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集中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以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财政财务事项公开力度。贺兰县财政局要及时督促各部门、乡镇场、街道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示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各部门、乡镇场、街道要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三)推进行政文件信息公开。贺兰县政府办会同司法局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在2020年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贺兰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在2020年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贺兰县政府办要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并逐步整理形成贺兰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制度文件汇编,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四)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1.贺兰县市场监管局要依托各类公开载体及时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县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咨询和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2.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各部门、乡镇场、街道要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各部门、乡镇场、街道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

3.各相关单位要增强经济政策发布质量和解读回应效果,加强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政策解读的培训力度,确保经济政策落实不遗漏、不走样。

(五)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贺兰县卫生健康局要依法、准确、公开、透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针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要及时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布适合公开的各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要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要妥善办理涉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因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六)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相关厅单位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覆盖全县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助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聚焦政策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部门、乡镇场、街道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本单位综合办公室是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和工作部门,各单位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于2020年9月5日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若岗位调整、工作变动,要及时确定新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并于调整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二)安排培训考评。各部门、乡镇场、街道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效能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开展“政办主任谈公开”“分管领导谈公开”活动,会同融媒体中心深度宣传全县及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域经验做法。

(三)强化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推广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以及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打造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持续推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年底前,贺兰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四)规范申请办理。制定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

各部门、乡镇场、街道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