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贺兰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发〔2020〕72号 发布日期 2020-10-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健康贺兰行动(2020—2030年)》已经县十八届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3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健康贺兰行动重点指标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贺兰行动(2020—2030年)

为建立健康促进政策体系,稳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有效遏制重大慢性病发病上升趋势,显著改善重点人群健康状况,确保贺兰县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银川市县(区)前列。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9〕36号)、《健康宁夏行动(2019-2030年)》(宁健组发〔2019〕3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银川行动实施方案(2020-2030)>的通知》(银政办发〔2020〕77号)文件精神,结合贺兰县实际,制定健康贺兰行动(2020—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银川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健康银川行动有序实施。

(三)总体目标。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贺兰县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于银川市中上水平。

到2030年,贺兰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影响居民健康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银川市县(区)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及时就医、食品安全、合理用药、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职责。鼓励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利用健康教育基地、咨询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网上虚假医疗、养生、健康等方面的信息的辟谣和清理工作,强化对打着健康牌子危害群众健康的非法活动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及以上。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教体局、人社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文旅局、体育中心、医疗保障局、科协、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普及中国居民膳食科学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和家庭营养与膳食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三减三健”活动。加强食品企业营养标签知识指导,鼓励生产、销售低钠盐,鼓励食堂和餐厅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制定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推动营养政策研究,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2%和1%。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3.实施中医养生保健行动。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基本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调理服务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广,提升中医药健康素养水平。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纳入区域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中医养生保健与其他产业融合并协同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3个和每年增加1-2个,形成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3个和每年增加1-2个。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体育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办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向社会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92%和95%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和40%及以上。

牵头单位:体育中心

责任单位: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5.实施控烟行动。提倡个人戒烟,家庭无烟。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加强无烟机关(单位)建设,促进企业、单位出台室内全面无烟政策。规范戒烟服务,强化专业控烟,禁止烟草广告。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及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1%和18%。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卫健局、教体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6.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和30%。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政法委,县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残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能力。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贫困地区妇女儿童重点疾病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10万和10/10万以下。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做好心理疏导。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和60%及以上;青少年儿童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发改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体育中心、文旅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劳动者年新发尘肺病报告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科技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11.实施残疾人健康维护行动。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推进社区康复,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实施精准康复,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持续完善。

牵头单位:残联

责任单位:卫健局、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三)持续改善健康环境。

12.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持续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42.18%、16.5%和44.18%、19%以上;重点流域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和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13.实施健康城市创建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广泛开展健康城市、健康镇村建设,健康“细胞”创建活动,建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以营造整洁宜居环境、提供便民优质服务、建设和谐文明文化为主要内容,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体育活动和文化活动,绿化、硬化、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改水改厕,及时增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完成城市公厕新建、提升改造任务和城市区全部垃圾转运站改扩建任务。到2022年和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和10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2%和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和100%。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爱卫办)

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体育中心、科协、各乡镇(场)、街道办

14.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行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设施装备保障,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能力水平,提高食品安全过程溯源管理能力。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到2022年和2030年,食品安全抽检总量合格率达到98%及以上。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卫健局、财政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15.实施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实施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到2022年和203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8%及以上,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达到国家要求的95%以上。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住建局、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16.实施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等污染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鱼药、动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植物、畜禽产品以及水产品等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测。到2022年和2030年,食用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到97%及以上。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7.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推进慢行线、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座椅,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健全道路交通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到2022年和2030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人和1.5人及以下。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政法委、交通局、住建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四)慢性病防治。

18.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自我血压管理、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防范脑卒中发生和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等疾病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75%及以上;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10/10万和190/10万及以下。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医疗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19.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关注疾病早期发现,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机制。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和30%及以上;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25/10万和20/10万及以下。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医疗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20.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了解糖尿病知识,关注个人血糖水平,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3%和85%及以上。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21.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开展过敏性鼻炎防控工作,加大过敏性鼻炎的医学研究、预防宣传和诊断治疗,有效降低我县过敏性鼻炎发病率。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政法委、网信办、发改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扶贫办、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2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居民尽早关注癌症预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建立并完善癌症防治体系,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达到40%和45%及以上。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五)强化医疗卫生服务。

23.实施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行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县属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以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加强县级医院相关临床专科建设。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管理与控制。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合理用药,规范诊疗行为。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24.实施健康医疗国际化行动。加大县级医院与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医院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周边省区的卫生交流协作。支持贺兰县级医院和保健机构率先开展医疗卫生、健康养生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鼓励国内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执业人员来贺开展相关业务。紧跟银川市健康国际化水平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民政局、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25.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等信息的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互联互通,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通过平台实现远程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利用平台汇总本地医疗大数据、建立数学模型,研究流行病趋势,为政府决策和应急指挥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平台进行统一指挥,准确追踪密切接触者,提高疫情防控效率。到2022年和2030年,贺兰县“互联网+医疗健康”全覆盖(此处银川市指标是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网信办、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26.实施健康扶贫行动。整合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远程服务等方面,采取精准有效的健康扶贫措施,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实行分类精准救治,逐步改善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扶贫办、人社局、民政局、红十字会、各乡镇(场)、街道办

(六)发展生命健康产业。

27.实施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行动。加快推进“生命健康发展规划”,以互联网医疗为核心,以“养老养生、生物医药、健康食品”为延伸,以高端精准治疗为突破口,融合旅游、文化、运动、数据、金融等多种业态,打造多维度复合产业链,将生命健康产业培育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牵头部门成立互联网医疗、养老养生、高端精准治疗、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等重点产业发展专项组,统筹推进全县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生命健康产业总产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达到6%和10%及以上。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统计局、卫健局、民政局、体育中心、商务局、文旅局、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贺兰县健康贺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健康贺兰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单位季度绩效考核内容。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27个行动的牵头部门要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制定工作计划,重点工作指标,细化时间节点,加强协作,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部门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贺兰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居(村)委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组织、指导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加大支撑保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财政支持,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不少于50万,用于健康贺兰建设工作相关业务经费,以项目促建设、促行动、促推进。各成员单位涉及的工作任务所需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科技和信息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和健康中国战略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内容。完善健康政策措施,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实施健康贺兰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通过“互联网+”、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等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掌握必备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各方参与,群防群策,大力营造健康贺兰建设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