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贺兰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汲取近年来我县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突出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园区企业安全发展,现就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印发实施《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该方案及时开展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多级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整治模式,在园区企业中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工作,排查园区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采取拆除、搬离或清退等法律手段,清理退出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低小散企业,消除区域内沉积已久的火灾隐患,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园区企业整体消防安全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绿色、安全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共划分七个整治片区:一片区109国道以西、唐徕渠以东、永胜路以南企业;二片区109国道以西、永胜路以北、丰庆路以南企业;三片区丰庆路以北、虹桥路以西、唐徕渠以东企业;四片区唐徕渠以西、正源街以东、红旗沟以南企业;五片区小企业创业园、良繁场创业园片区;六片区暖泉片区;七片区109国道以东德胜东区。
(二)整治重点。整治园区企业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园区企业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园区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等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要求;消防给水管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等问题;组织对园区企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彩钢板房进行依法依规拆除;查处无证经营、不经许可擅自入园企业;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将园区企业内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一次性整治到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组织领导工作,特成立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李宗怀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海龙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召集各相关单位,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对于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及决定。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炳炳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晓锐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马 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李宗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 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玉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海龙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部长
梁宇鲲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国土和规划建设部部长
郭 君 县发改局副局长
万 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邢 冰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 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磊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董英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吕 宁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宋永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董振华 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陈伏贵 银川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副局长
马小梅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艳军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 萌 贺兰县供电局副局长
贾辉东 贺兰县中铁水务经理
四、工作职责
(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对辖区内企业消防安全开展综合整治。按照园区区域网格化划分,组织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成立综合整治检查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的初步排查,并建立隐患清单;对于一般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其它问题或重大隐患根据类型移交相应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理;定期组织召开每周调度会及月度推进会,对于重难点问题及时会同各部门协商解决;实施消防管网改造;依法组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进行清理;建立配套管理制度;总结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二)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各自负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依法对园区内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由园区管委会牵头,消防、应急、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公安等各部门参与,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实行重大问题抄告办理,切实落实各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1.宣传部:对本次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多途径的专题宣传报道,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2.发改局:配合园区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进行认定并依法开展清退工作,依法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3.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园区移交的疑似违法建筑物清单进行核查,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由工业园区依法进行拆除。
4.住建局:负责对园区内在建工程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同时,对园区内未批先建及未经验收提前投入使用的项目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其项目按照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5.应急管理局:配合园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内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依法处理。
6.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检查工作专班排查发现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封闭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不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查处。
7.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无证生产、超范围经营、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符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园区食品生产企业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8.综合执法局:指导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对自然资源局依法认定的违法建筑物进行依法依规拆除并依法查处企业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
9.公安局:配合园区对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依法对园区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10.审批服务管理局:协助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中企业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规划、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复查。
11.银川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负责对园区提交的涉及环保安全的问题进行依法核查;对涉及危废处理、环境污染及企业环评手续不全等问题进行依法处理。
12.司法局:负责对本次整治工作的程序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提供其它相关法律服务,对整治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合规。
13.卫健局:负责本次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
14.供电局:配合企业做好用电安全隐患整改服务;依法配合执法部门做好企业电力供断工作。
15.中铁水务: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消防管网设施改造供水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对于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经营、仓储等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各部门要督促企业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措施,使其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对于企业存在消防疏散通道堵塞不畅、间距不够、未配备灭火器、未安装电气保护装置、存在电线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行为,各执法部门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手段,保证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打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园区要组织检查工作专班,全面排查企业人员密集的职工宿舍和生产场所存在的消防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并将隐患清单移交至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理。各执法部门要采取防、拆、关、停、改、搬等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打通职工宿舍、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生火灾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且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关停或取缔。
(三)拆除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物。对私搭乱建、未批先建、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临时厂房等违法建筑物责令企业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拆除,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为企业创造安全发展环境。
(四)查处未经许可的入园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企业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工业用房改做商用,未经备案审批入园,破坏厂房原有消防设施,未做消防验收等违法行为。对外县区来贺投资企业,采取疏堵结合、政策引导、搬迁改造等方式,引导中小企业有序依法入园。
(五)完善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对园区内消防管网不畅、无水等重点区域,由县政府统筹,企业参与,分区分类抓好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园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消防管网“最后一公里”。
(六)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结合自治区“互联网+数字经济”目标要求,通过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智慧安监平台,推动智慧园区建设,实现人防与技防的有效结合,提升园区对企业的应急管控能力,实现对企业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的监管控制。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2020年11月25日前)。由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分管副县长牵头,园区组织实施,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对园区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二)组织摸排,建立问题清单(2021年1月31日前)。由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园区应急管理部抽调专人组成3个工作专班,组织对园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信息摸排工作,建立初始问题清单和移交清单,将问题分类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组织核查,依法进行处置(2021年2月15日前)。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对园区移交初始问题清单进行核查,依法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司其职,确保隐患彻底整治(2021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在前期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对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行政许可和备案手续不全等情形的建筑进行依法认定,按法定程序依法拆除;对违反投资合同超出经营范围、异地注册在园区生产经营及未照章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依规处理;对存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不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形的企业依法查处。
(五)加大投入,改善消防设施条件(2021年11月10日前)。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消防设施不全的良繁场创业园、汽配城、海峡建材城、功达仓储等区域,通过政府财政投入,打通消防管网,完善消防设施建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在暖泉片区建设消防站和物资储备站。
(六)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2022年1月10日前)。进一步捋顺企业工商注册、入园备案、项目建设审批、分行业监管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建立重大事项会议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将建立工作责任制,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园区管委会要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推进会,协调各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跟进各成员单位综合整治各项具体任务的进度和责任落实的情况。
(二)落实指导。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指导工作,既检查整治工作进程,也检查前阶段检查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既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也指导执法部门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从严整治。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合力,以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园区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逐区域逐企业对于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加强信息反馈。在综合整治期间特别是集中整改阶段,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程,及时汇总各类报表,交流工作经验方法,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改阶段要边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力争全面,防止反弹。
附件: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流程图
2.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政处罚流程图
3.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违法建筑物拆除流程图
4.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检查问题清单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