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片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及今后一定时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激活优化组织领导体系,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秋冬季疫情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215号)、《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宁疫指办发〔2020〕207号)文件精神,以及11月3日全国、区、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调整贺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赵 波 县委书记
第一常务组长:赫天江 县委副书记 、政府县长
王 涛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俞学华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恩建国 县政协主席
刘 勇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黄自爱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朱国祥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南晓清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张宁龙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陈 娜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炳炳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温彦龙 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晓锐 贺兰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任学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盛国为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 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 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李普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文霞 县政协副主席
马建民 县政协副主席
贺 佩 县政协副主席
马 龙 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铁轮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杨晓庆 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宗怀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保旭锋 县委办公室主任
刘 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世赟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汪 洋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祁玉芬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杨茂蜚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樊利宁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秘书长
强玉梅 县委网信办主任
张学军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胡 洁 团县委书记
哈晓康 县妇联主席
徐 华 县残联理事长
陈 清 县公安局政委
常雪峰 县发改局局长
马国峰 县财政局局长
时新花 县卫健局局长
孙富忠 县交通局局长
马建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 凯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闻国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锋 综合执法局局长
朱 莹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新林 县民政局局长
李正忠 县住建局局长
朱建新 县司法局局长
张 翠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高学东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王岩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池海霞 县人社局局长
吴士忠 县水务局局长
钱忠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吴静波 县审计局局长
王海峰 县统计局局长
邓晓明 县科技局局长
李海升 县审批服务局局长
宋 健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孙 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秀花 习岗镇党委书记
叶 宏 立岗镇党委书记
蔡 霞 洪广镇党委书记
刘国荣 常信乡党委书记
丁书涛 金贵镇党委书记
杨进平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马立坤 南梁台子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王 虎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赵 刚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个指挥部、12个工作组和8个责任片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由王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保旭锋、时新花同志担任副主任,统筹做好应急响应状态下的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安排部署和听取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一、防控指挥部
总 指 挥:赫天江
副总指挥:王 涛 南晓清 陈 娜 刘炳炳
马 刚 冯 俊 李普光
成 员: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职 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陈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源同志、时新花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安排应急响应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部署,协调解决较重大问题;统一指挥全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组职责
各工作组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各小组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
(一)综合协调保障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协调等有关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统筹和调度各工作组及相关工作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撰写疫情防控工作综合性材料,应急响应时每日、常态化时每月向指挥部及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工作,做好各类应急防护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调配;保障好特殊时期的市场供应,依法打击各类囤货、涨价、扰乱市场行为;做好全县市场供应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作,确保全县人民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牵头领导:陈 娜 刘炳炳
牵头单位:政府办、发改局、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建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供电局、中铁水务贺兰分公司、凯添天然气等有关部门(单位)。
1.综合协调工作
牵头领导:陈 娜
第一联系人:刘 源(政府办)
时新花(卫健局)
具体联络员:袁海斌(县委督查室)
马立勇(政府办)
李东鹰(应急局)
谢灵冬(卫健局)
2.后勤保障工作
牵头领导:刘炳炳
第一联系人:常雪峰(发改局)
马国锋(财政局)
具体联络员:徐轶农(发改局)
强艳飞(财政局)
赵 刚(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疫情普查组:负责统筹应急响应时的疫情普查工作,对来贺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大数据摸排,并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反馈人员名单做好人员信息的核查;配合做好被流调人员轨迹核查。
牵头领导:冯俊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卫健局、民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行政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各社区党支部和居民委员会等单位。
第一联系人:陈 清(公安局)
具体联络员:汪 洋(组织部)
胡继升(公安局)
谢灵冬(卫健局)
(三)隔离处置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对全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报送,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控、疫情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采样、实验室检测等工作;根据流调结果确定疫点,为指挥部进行社区管控提供科学、准确、迅速的决策信息;做好疫点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应急队伍的准备,在应急响应启动的第一时间进行人员的组织调配;全力提高新冠肺炎病例的早期识别能力,组织医疗、疾控专家对疑似病例进行会诊筛查,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按区市相关部门的指示进行转运、救治、康复随访等;统筹调配各级各类医保资金,保障患者筛查、救治和康复;做好新冠肺炎的疫苗流向管控、规范使用;指导应急演练工作;负责集中隔离宾馆的储备,与隔离宾馆签订储备协议;做好工作人员调配;做好集中隔离点(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消杀消毒、后勤保障等工作。
牵头领导:陈 娜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武装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医疗保障局、文广局、残联、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
第一联系人:时新花(卫健局)
汪 洋(组织部)
具体联络员:杨艳军(卫健局)
谢灵冬(卫健局)
李天灵(疾控中心)
蒋 荣(卫生监督所)
王治兵(县人民医院)
(四)设卡防控组:应急响应阶段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全县设立防疫检查站,对进入贺兰的车辆和人员实施 24 小时防控;依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的禽类及其副产品,重点关注出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禽类的养殖户及家畜、禽类运输车辆;对设卡防控现场进行疫情分析研判、疫情上报处置和信息汇总、梳理、报送等工作;对外来旅客进行健康登记和健康检查,对疑似病人进行留验和暂时隔离观察;对各类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按通知要求,适时对与其他县区接壤处的县道、乡道等进行管制。做好司乘人员疫情防治知识培训。
牵头领导:冯 俊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街道办等部门(单位)。
第一联系人:宋永明(公安局)
孙富忠(交通局)
具体联络员:窦建立(公安局)
谢立仁(公路段)
(五)社区防控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各社区抓好本辖区小区、物业公司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贺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管控,并将信息报告疫情处置组;按照“四包一”和“四服务”要求,按照指挥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协调办公室的指示,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境外人员的相应管控措施、做好相应政策宣传宣教;对居家隔离人员要确保隔离对象不外出,并做好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一旦发生应急情况立即组织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做好宣传动员和秩序维持等。物业公司做好出入人员登记、公共区域消毒消杀、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等。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单位:街道办
责任单位:住建局、组织部、卫健局、宣传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第一联系人:马晓东(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李正忠(住建局)
具体联络员:姜安娜(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张孝平(住建局)
(六)农村防控组:统筹负责各乡镇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业领域重点地区入(返)员的管控和居家隔离工作,尤其对农业园区(含设施农业园区、蔬菜园区、粮食种植园区、葡萄种植园区、渔业养殖园区、畜牧养殖园区、休闲农业园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备案,动态督查,督促各农业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保障粮食、蔬菜等农副产品正常生产。严查经营场所和活禽、野生动物市场主体资质与交易、检疫凭证,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对发生相关疫情的病禽病畜进行规范处置,切断传播源。一旦发生应急情况立即组织管理范围内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做好人员组织、宣传动员和秩序维持等。
牵头领导:李普光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文广局、各乡镇场。
第一联系人:马建宁(农业农村局)
陈 锋(综合执法局)
孙 明(市场监管局)
具体联络员: 朱佳利(农业农村局)
董英华(市场监管局)
吕 宁(综合执法局)
陈保家(习岗镇)
谢庆福(立岗镇)
岳建平(洪广镇)
蒋正春(常信乡)
黄菊兰(金贵镇)
马晓东(富兴街道办事处)
马立坤(南梁台子管委会)
王 虎(京星农牧场)
(七)公共场所防控组:负责对住宿业、餐饮业、零售业、汽车服务业、卫生健康业、文化服务业、公共服务场所、景区景点、市场流通业、中介服务业、娱乐休闲业中规定的允许开放、经营的场所、店铺、企业进行管控,对各相关企业和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从业人员防护测温、场所每日消毒、严格控制进场进店人员规模等工作;对不戴口罩、不配合测温的人员拒绝接待;对测温异常、有发烧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报告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类评估,严格查验,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分流,避免人员聚集,实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公共服务经营性场所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管理,确保防护措施到位,防控物资储备齐全,不发生疫情传播扩散。加强物流园区、农(集)贸市场的管控,加强冷冻食品尤其海鲜产品的检查,定期组织对这些场所外环境及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负责做好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防疫及全县物业小区,特别是无物业小区的卫生整治和防疫工作,加大防控区域污水处置排放管理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确保不留卫生死角;负责全县农贸市场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市场内卫生制度、巡查制度和值班制度,加大人员密集及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卫健局、文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体育中心、各乡场、街道办、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第一联系人:孙 明(市场监管局)
陈 锋(综合执法局)
具体联络员:董英华(市场监管局)
吕 宁(综合执法局)
马 洁(文旅局)
霍文娟(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八)园区防控组:强化对园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加强企业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控制度要求。督促各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统筹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资筹备等工作。
牵头领导:何晓锐 温彦龙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发改局、综合执法局、卫健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金贵镇、习岗镇。
第一联系人:杨晓庆(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李宗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具体联络员:杨凯军(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马宏伟(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园)
(九)学校防控组:统筹协调全县各有关部门、各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学校常态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监督指导学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职责,指导学校科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加大校园卫生整治和消杀力度,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避免人员聚集,创造健康卫生环境。持续做好物资人员等方面保障,做好外出师生返贺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推送师生返贺信息,配合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居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贺师生及共同居住人员管控工作。做好师生防疫知识宣传和自我防护工作,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适当进行心理应激疏导及救援。严格执行大型教育教学活动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一律登记审查,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校园。
牵头领导:陈 娜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电视台、各乡镇场、街道办等部门。
第一联系人:曹 凯(教体局)
具体联络员:王 庆(教体局)
(十)境外防控组:负责牵头落实防范境外疫情输入联防联控工作组各项工作。负责境外入(返)贺人员的信息普查、预警、核查、转接工作,与公安、卫健、各乡镇场、各园区及相关单位及时对接信息,督导各有关单位加强境外人员的管控,防止境外输入病例的发生。
牵头领导:冯 俊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公安局、组织部、宣传部、网信办、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办等部门。
第一联系人:樊利宁(政法委)
具体联络员:吕爱玲(政法委)
王 欣(统战部)
宋永明(公安局)
(十一)宣传舆情组:负责基层党组织宣传动员,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舆情监测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卫生健康、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工作;依法打击各类造谣生事、煽动舆情的行为和个人。
牵头领导:黄自爱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网信办、卫健局、组织部、文广局、公安局、教体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街道等部门。
第一联系人:祁玉芬(宣传部)
强玉梅(网信办)
具体联络员:马小龙(宣传部)
唐 爽(网信办)
马 贤(融媒体中心)
赵 玉(卫健局)
(十二)督查维稳组:负责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工作督查。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影响的,向县纪委监委通报情况,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负责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和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维稳工作;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贺人员不配合强制管控措施的人员,进行一对一管控,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细化完善应急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疫情暴发时相关社区的封闭、管控、隔离等工作;负责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和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维稳工作。
牵头领导:王 涛 刘 勇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组织部、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公安局、司法局、网信办、信访局、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办、园区、各有关单位。
1.督查工作
牵头领导:刘 勇
第一联系人:李 妍(纪委监委)
袁海斌(县委督查室)
周 勇(政府督查室)
具体联络员:蒋 荣(卫生监督所)
2.维稳工作
牵头领导:王 涛
第一联系人:樊利宁(政法委)
陈 清(公安局)
具体联络员:胡继升(公安局)
李 翔(县110指挥中心)
三、责任片区划分
(一)县城片区(含原种场)
包片领导:任学军 贺 佩
责 任 人:杨进平
联 络 员:马晓东(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二)习岗片区
包片领导:盛国为
责 任 人:王秀花
联 络 员:陈保家(习岗镇)
(三)金贵片区
包片领导:钱瑞
责 任 人:丁书涛
联 络 员:黄菊兰(金贵镇)
(四)立岗片区(含京星农牧场)
包片领导:朱 敏
责 任 人:叶 宏 王 虎
联 络 员:谢庆福(立岗镇)
马晓成(京星农牧场)
(五)洪广片区(含暖泉农场)
包片领导:王 勇
责 任 人:蔡 霞
联 络 员:岳建平(洪广镇)
(六)常信片区
包片领导:马文霞
责 任 人:刘国荣
联 络 员:蒋正春(常信乡)
(七)南梁片区
包片领导:马建民
责 任 人:马立坤
联 络 员:杨文军(南梁台子管委会)
(八)工业园区片区
包片领导:何晓锐 温彦龙
责任人及联络员:李宗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杨晓庆(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持久性、复杂性,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今冬明春的重中之重,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并落实。保持五个不变,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启动,确保工作衔接有序,应对有效。
2.牵头单位要继续发挥防控主体责任,牵头抓总,发挥主导作用。责任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亲抓亲管,分管负责人要安排具体落实,共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3.各工作组、各部门单位要继续不折不扣坚持例会制度、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全县力量,打好今后一段时间新冠肺炎疫情的守卫战。
4.贺兰县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办公室及各小组各部门(单位)的组织框架参照本通知进行调整补充,各领导组织明确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由相应岗位继任领导担任,工作及时衔接,迅速落实。
5.以县纪委监委牵头的督导督办组要完善综合督导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的常态化督导机制,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坚持每周督查通报和跟踪整改,对各工作组、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职能部门疫情防控政策学习、预案制定、队伍建设、演练培训、值班值守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整改,对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根据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着力补齐短板弱项。
贺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