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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贺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0〕109号 发布日期 2020-12-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各区市驻县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质量工作,推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贺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  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才办、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体局、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健局、统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局、文旅局、民政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质量强县工作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孙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长和副组长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质量强县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考核评价、宣传表彰等,对质量强县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质量强县工作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整体方案。

2.审议并确定质量强县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统筹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负责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4.指导开展质量强县工作,督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对质量强县工作进行指导。

6.统一安排全县的质量强县工作重大活动,负责对外发布有关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组织编制并实施质量强县工作规划及计划,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评价考核办法等。

2.协调各成员单位构建完善质量强县目标体系及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分析掌握全县工作动态,汇总反映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产业等实体质量状况,收集、整理并反映成员单位关于质量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4.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起草、简报编发、领导讲话材料撰写、会务安排等日常性的事务。

5.负责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新闻发布和信息通报,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6.承办领导小组重要活动以及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加强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开展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

2.每年6月底、12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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