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各区市驻县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质量工作,推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贺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 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才办、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体局、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健局、统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局、文旅局、民政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质量强县工作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孙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长和副组长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质量强县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考核评价、宣传表彰等,对质量强县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质量强县工作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整体方案。
2.审议并确定质量强县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统筹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负责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4.指导开展质量强县工作,督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对质量强县工作进行指导。
6.统一安排全县的质量强县工作重大活动,负责对外发布有关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组织编制并实施质量强县工作规划及计划,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评价考核办法等。
2.协调各成员单位构建完善质量强县目标体系及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分析掌握全县工作动态,汇总反映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产业等实体质量状况,收集、整理并反映成员单位关于质量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4.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起草、简报编发、领导讲话材料撰写、会务安排等日常性的事务。
5.负责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新闻发布和信息通报,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6.承办领导小组重要活动以及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加强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开展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
2.每年6月底、12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