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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02-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贺兰产业发展转型、改革创新、生态文明提升、市县融合、人民生活提质、社会治理优化的关键时期。同时,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启航之年。为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顺利实现,现将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政府工作报告》是2021年县政府工作的全盘谋划,是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凝聚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标准、高质量、高时效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实践和具体行动,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乡镇(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切实增强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自觉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格局中,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牵头领导要按照各自分管领域,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做到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与上级部门、责任部门对接沟通,制定工作落实方案,详细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同时,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创新思路,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及时处理解决,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紧盯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任务清单销号制度,对各级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督办,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对落实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作风不扎实,不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与任务分工

一、“十四五”重点任务分工

(一)建设银川新型城市副中心。推进市县协同共进,突出城市功能互补、要素优化配置、产业分工协作、交通便捷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将贺兰全域建设成为银川市区新外延。

1.打造银川绿色发展增长极。

(1)瞄准科技前沿,坚持创新引领,严格产业准入,有序引导高端要素集聚。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县区(市)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由刘炳炳同志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推进。2021年为冲刺起步之年,主要工作为开展调研、确定计划、制定方案,同步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贺兰县科技强县战略(2021-2025)实施方案》,逐年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落实责任,整合要素资源,督促工作落实。2022年-2024年为拓展深化之年,全面完成科技创新各项工作任务;2025年为巩固提升之年,聚焦前四年工作落实成效,针对性开展查漏补缺,总结工作经验,评估创新成果。

(2)做实转移疏解产业、做精现有优势产业、做优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温彦龙、何晓锐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税务局、各金融机构、供电局、中铁水务、凯添燃气

完成时限:转移疏解产业由刘炳炳同志牵头,发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对接,绘制产业转移地图。现有优势产业按照县委县政府“6+3”特色产业发展方案和县级领导包抓机制抓好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由刘炳炳同志牵头,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紧扣数字中国战略、新能源汽车“五年规划”、产业发展3条主线,大力招引项目落地建设。2021年6月底前完成产业转移地图绘制,8月底前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规划、实施方案,12月底前达成落地意向企业不少于10家。2022年-2025年落地建设转移疏解产业项目不少于5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少于20个。现有优势产业按照“6+3”特色产业方案推进。

(3)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水务局、扶贫和农发中心、政研室、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供销社、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各金融机构、融晟公司

完成时限:深入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接自治区政府、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开展申报创建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2022年-2025年按照相关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力争2025年创建成功。

(4)做强做优电商物流园,建设西北区域现代物流枢纽港。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改局、交通局、供销社

完成时限:紧抓“十四五”期间银川主城区东扩,疏解非首府功能机遇,规划建设现代物流集聚区,引导交通物流园等关联企业迁入我县规模化发展。打通优化电商物流园与高速公路、河东机场、高铁站路线,畅通货物进出渠道。发挥德胜片区及周边县区中小企业集聚优势,谋划建设企业“公共仓”,依托园区建设开发公司,整合承接辖区企业物流业务。“十四五”期间银川电商物流园快递日均进出港量占全区比重年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加强与国家物流枢纽间的业务对接、标准协调和信息互联,加快构建联通内外、交织成网、高效便捷的“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作体系。积极协调自治区政府、发改委、交通厅,创建国家“互联网+”陆港型现代物流枢纽。2021年6月底前出台现代物流发展扶持政策,引导区内外快递物流企业总部搬迁入住银川电商物流园,12月底前引入总部企业2家以上。2022年初完成国家“互联网+”陆港型现代物流枢纽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启动创建工作。2023年底银川电商物流园快递日均进出港量占全区比重达到70%以上。力争2025年底前成功创建国家“互联网+”陆港型现代物流枢纽。

2.建设银川北部生态安全大屏障。

(5)统筹推进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率先建设黄河堤防安全标准区、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高效节水农业引领区,守护好“父亲山”“母亲河”“银川蓝”,建成银川重要的生态安全承载地。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马刚、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县区(市)属单位

完成时限:南晓清牵头,自然资源局负责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建设;马刚牵头,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李普光牵头,水务局负责黄河堤防安全标准区建设,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效节水农业引领区建设。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区市厅局对接,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2021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规划编制,7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创建标准衔接等工作并立即开展建设工作。2022年-2024年基本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达到建设标准。2025年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申请自治区验收认定。

3.建设银川都市田园生活目的地。坚持产城融合、康养融合、文旅融合理念,引领全要素整合、全空间驱动、全产业融合、全时空休憩、全民众参与的现代生活新方式。

(6)沿正源街布局康养产业,打造塞上江南康养产业带。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发改局、卫健局  

责任单位:文旅局、民政局、住建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教育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局、习岗镇、 常信乡、洪广镇

完成时限:由陈娜同志牵头,卫健局负责,制定全县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和五年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康养产业带打造各项工作;由南晓清同志牵头、自然资源局负责,谋划推进正源街两侧5公里以内的生态修复和涵养工作,保障康养产业项目用地,做好生态养生型开发项目导入;由刘炳炳同志牵头,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聚焦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现代文明病”治疗药物研发生产,依托恒康制药、泰益欣、庆丰丰达3家企业,组建生物医药研究院,积极引进下游成品药制造企业和生命科学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文旅局负责,引进休闲养生文旅项目,做好文旅产业和康养产业的衔接;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卫健局、民政局、园区、乡镇场负责做好康养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由马刚同志牵头,住建局负责,依托桃李春风康养项目,大力引进康养地产项目落地建设。由李普光同志牵头,民政局负责,引进养老民宿、养老地产、中长期家庭养老机构等项目,做好田园长寿文化康养开发。习岗镇、常信乡、洪广镇紧扣各自特色,依托花卉基地、稻渔空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金山实验区、历史文化资源,以及金山羊肉、枸杞、有机果蔬等绿色健康农副产品,大力引进休闲养生和旅游度假项目。2021年6月底前完成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制定,12月底各业态项目导入均有实质性进展;2022年底前打造成银川及周边群众休闲养生“打卡地”;2023年-2025年建成西北地区最具吸引力的塞上江南康养产业带,导入康养产业项目20个以上。

(7)充分挖掘黄河古灌区、湿地公园等历史自然资源,打造黄河金岸文化旅游带。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按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案和包抓机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8)发挥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地理标志优势,打造中国贺兰山葡萄酒健康谷。

牵头领导:李普光  朱  敏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洪广镇、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通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按照葡萄酒产业发展方案和包抓机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聚焦结构转型,建设“产业高端,实力雄厚”的好地方。

(9)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顺应国际国内科技产业变革整体趋势,着力构建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网信办、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2021年为起步阶段,重点抓好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规划设计,主要工作为摸清底数、调研论证、制定方案、绘制路线图,同步推动工作落实并取得初步成效;2022年-2024年为攻坚阶段,围绕重点特色产业抓创新、要素、链条、龙头,大力推进制造强县、质量强县,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重点任务;2025年为收尾阶段,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大幅提升,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加快发展。

(10)培育壮大“6+3”重点特色产业,打造绿色食品、装备制造、商贸物流、汽车销售及服务百亿级产业集群。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何晓锐、温彦龙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1年,重点完成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产业发展任务,重点完善“6+3”重点产业发展方案、包抓机制、保障措施,确保取得明显进展。2022年至2024年,“6+3”重点产业年均增速达到7%以上,在区域布局、创新驱动、集群发展、规模突破等方面实现突破。2025年,形成布局清晰、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规模较大的重点产业集群。

(11)抢抓以区块链、AI技术、5G通信为引领的新一轮产业变革及两化融合机遇,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力争数字经济贡献率达到35%。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网信办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制定全县产业两化融合发展方案,统筹安排企业上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大任务,同步落实重点任务。2022年至2024年,稳步推进两化融合发展进程,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全县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面逐年提高。2025年,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对全县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提高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全县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超过35%。

(12)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提升经济附加值,努力实现GEP占GDP比重超过50%,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格局基本形成。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温彦龙、何晓锐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之前,对标“十四五”规划确定的节能降耗目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十四五”期间节能降耗年度任务,重点从能源消费结构、企业节能改造、绿色消费等方面进行安排。2022年至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利用率逐年提高,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0%。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3.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5%,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80%,建筑垃圾利用率提升到8%以上。

(三)聚焦创新驱动,建设“要素集聚、活力迸发”的好地方。

(1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R&D强度达到2%以上,万人拥有发明专利达到6项,高新技术产业收入增速达到15%。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邓晓明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完成创新驱动实施方案,重点抓好财政科技资金预算投入、科技企业培育重点对象遴选。2022年-2024年,重点围绕R&D强度、创新平台、万人发明专利等统筹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每年新设立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企业技术中心2个、技术创新中心5个。2025年,实现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零突破,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5家,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5个,技术创新中心达到30个,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

(14)用足用活人才强区政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200名以上,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配套金融、法律、会计、审计、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激发创新发展内生活力。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邓晓明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卫健局、人社局、人才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全面摸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驻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用人单位人才底数。2021年6月底前制定“十四五”期间人才工作五年规划,按年度分解人才储备培养和引进(或柔性引进)任务,加强县域、市域各类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和资源统筹,为人才贡献才智提创设好环境。确保2022年至2024年,每年引进市级以上高精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60人、40人,优秀创新创业团队4个,同步加强动态管理。2025年,共引育市级以上高精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300人、200人,优秀创新创业团队20个。

(15)着力建设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提升区域产业创新集中度、贡献度,建设银川创新发展新高地。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邓晓明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考察确定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地点。2021年底前,以现有产业基金为基础,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创业担保基金。积极对接全国全区科技项目管理机构,引入至少1家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服务。2022年6月底前,完成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促进我县重点企业科创团队项目入驻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同步招引高层次科创团队,开展协同创新。2022年7月至2025年,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四)聚焦全域生态,建设“山水优美、魅力卓著”的好地方。

(16)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修复,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南晓清  马  刚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政府组成部门、政府各直属机构、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立即开展并长期坚持。

(17)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贺兰山生态修复、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三大工程。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南晓清  马  刚  李普光

牵头单位: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供电局、中铁水务

完成时限: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由李普光同志牵头,水务局负责,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程,2021年6月底前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程、贺兰山生态修复工程五年方案,谋划治理修复项目,并立即抓好落实。2022年黄河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劣Ⅴ类重污染水体稳定消除。2025年黄河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80%以上,重点湖泊和入黄排水沟水质全面达标;由南晓清同志牵头,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贺兰山生态修复工程,2021年底建立贺兰山禁伐、禁垦、禁采、禁牧“四禁”长效机制。2022年底前完成贺兰山宰牛沟砂石矿厂复垦工作。2025年完成自治区建设贺兰山国家公园各项任务;由马刚同志牵头,住建局负责,实施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工程。2021年3月底前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工程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底前项目建成投入运营。

(1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5%以上。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宋  健

牵头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推动煤尘、烟尘、扬尘、车尘“四尘”同治,应对好重污染天气。2021年底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5%,2022年巩固治理成果,确保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6.5%。

(19)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宋  健  李正忠

牵头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实现城镇生活生产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所有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1年底前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2022年达到70%、2023年达到80%、2024年达到90%、2025年达到100%。保持城市生产生活污水100%处理率。

(20)单位GDP能耗完成区市目标任务,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3%,全面完成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吴士忠

牵头单位:发改局  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门、各乡镇(场)、政府组成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各直属机构、驻县区(市)属单位

完成时限: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制,推进节能降耗,严格能耗准入门槛,推广降耗新技术,开发节能新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单位GDP能耗完成区市目标任务。推动全面节水,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按照水资源承载力综合评估细化“四定”措施,2021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2022年-2023年底万元GDP用水量下降8%,2024年-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逐年完成区市下达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21)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3.6%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5.6%以上。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国家森林城市按照创建方案要求落实有关工作。2021年3月底前制定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方案,落实创建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022年底前完成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五)聚焦产城融合,建设“协调一体、城乡共进”的好地方。

(22)牢固树立“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理念,紧密对接银川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市域一体化功能布局,深化资源节约发展,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管控,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南晓清  马  刚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政府组成部门、政府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立即开展并长期坚持。

(23)开展智慧城市、品质城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都市外溢效应不断放大。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建成乡村振兴样板村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30个。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网信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门、各乡镇(场)、政府组成部门、政府各直属机构、驻县区(市)属单位

完成时限: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按照既定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品质城市建设行动由住建局牵头,2021年6月底前制定建设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立即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由农业农村局牵头,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5月底前制定建设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立即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2021年底前创建乡村振兴样板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各2个以上;2023年底创建乡村振兴样板村1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15个;2025年底创建乡村振兴样板村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13个。

(六)聚焦幸福民生,建设“普惠共享、宜业宜居”的好地方。

(24)牢固树立“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理念,实施共同富裕、优质教育、全民健康、社保普惠、文化惠民五大行动。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社保管理中心、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图书馆、文化馆、扶贫和农发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民生事业各项政策要求,大力实施民生重大工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2021-2025年逐年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25)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农业农村局、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支持就业各项政策,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优化就业培训和服务指导,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2021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022-2025年逐年降低失业率。扎实落实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到2025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26)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快健康贺兰建设,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南晓清  陈  娜  李普光

牵头单位:教体局  卫健局  民政局  文旅局  

责任单位:体育运动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图书馆、文化馆、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由陈娜同志牵头,教体局负责,深入实施自治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建设。到2025年,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成果,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90%以上。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成20个县级名师工作室;由卫健局负责,深入实施自治区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健康贺兰建设,不断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县级医疗卫生短板,切实提升县级医疗救治能力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2.97人,全县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由南晓清同志牵头,文旅局负责,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和体系建设,推进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2025年,建成完善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由刘炳炳同志牵头,民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负责,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2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陈立新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单位:全县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由李普光同志牵头,扶贫和农发中心负责,2021年,制定贺兰县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产业发展、监测机制、扩大就业、公共服务、环境整治等方面重点任务。2022年至2024年,扎实落实自治区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从产业、人才、组织、政策、治理五个方面做好衔接,抓好扶贫产业、基层建设、就业培训、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支持等重点工作落实。2025年,实现所有农村居民有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来源,“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七)聚焦安全发展,建设“社会协同、和谐安宁”的好地方。

(28)牢固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王  涛  黄自爱  张宁龙  陈  娜  刘炳炳

冯  俊  李普光

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网信办、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组成部门、政府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立即开展并长期坚持。

(29)坚决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监管,多元化解政府债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刘炳炳 

牵头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政府组成部门、政府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立即开展并长期坚持。

(30)巩固全国平安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安全发展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诚信建设示范城市,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发改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组成部门、政府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1年底争取创建全国平安县。2021-2025年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双拥模范县。2023年争取创建为全国安全发展城市、诚信建设示范城市。2025年争取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二、2021年工作任务分工

(一)全面完成2021年经济社会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8%。完成高质量发展各项监测指标和区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实施动力提档行动,点燃高层次竞争新引擎。

2.加快建设121个年度投资8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力促能霸照明、丰汇新能源等项目投产达效。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项目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强化招商引资“生命线”,建好用好贺兰招商引资平台和投资地图,完善产业链图谱,加大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力度,力争新招引亿元以上项目10个、超千万元项目50个,力促傲浦尔活性肥、西紫自控阀门等项目落地,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张  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4.完善县处级领导包抓机制,优化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强化用地、用能、用工等要素保障,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人社局、水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住建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网贺兰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6月底前

5.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作用,创新EPC、PPP等模式,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马国峰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教体局、住建局、水务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6.组织开展商贸促销活动,落实新一轮汽车下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张  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7.拓展“互联网+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培育在线教育、医疗健康、文化创意等新型消费。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张  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教体局、卫健局、文旅局、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8.依托贺兰名优特色农产品优势,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开展电商赋能产业活动,通过直播带货、直播引流,帮助企业拓展营销网络,助力更多“贺兰好货”走出去。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张  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网信办、文旅局、供销社、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9.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开放大局,紧密对接银川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河东国际机场一类口岸、公铁物流港中欧班列等开放平台,畅通对外开放通道,提升外向型经济水平。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交通局、政府办(外事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0.连接包银高铁沙湖站对外交通干道,接入国家高铁大动脉。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孙富忠

牵头单位:交通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1.借力银西高铁,对接中铁兰州局,推动名优特色产品“进站上车”。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张  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2.深化企业经贸合作,实施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培育1-2家外贸龙头企业。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科技局、财政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3.支持企业建设域外商品推广展示中心,带动县域产品、服务出口。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张  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4.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对接合作,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区域定向协作及产业飞地合作。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张  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5.完善“银政企”联动机制,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增加制造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从严查处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全年新增贷款10亿元。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马国峰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人社局、妇联、税务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6.设立产业发展基金3000万元,支持“6+3”重点特色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马国峰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科技局、人才办、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底前

17.建立主板、科创板、新三板上市企业培育计划库。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底前

18.力促塞尚乳业、百瑞源、徐州中煤等优质企业上市。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

19.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提高融晟公司、融信公司、国资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马国峰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审计局、融晟公司、国资公司、融信公司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20.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告知承诺等举措,加快数据信息集成系统平台建设,实现政府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程掌办”。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李海升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网信办、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21.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好差评”制度,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22.启动要素市场化改革,试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试点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探索重点企业“经济户口”管理机制,建立“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年内取得实效

23.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非禁即入”,打破民营企业在融资、招投标等方面的隐性壁垒。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24.全力打好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纾困政策组合拳。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马国峰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税务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5.出台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实施意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安心发展、放手创业。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工商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供电局

完成时限:3月底前出台意见并长期坚持

26.建立公务人员与企业家交往正负面清单。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领导:汪  洋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编办、人社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三)实施产业强基行动,厚植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27.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保持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力争R&D强度达到1.5%。提高企业科技投入强度,全面落实“宁科贷”科技担保基金、科技创新券等政策。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邓晓明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8.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共建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协同中心,推进25%以上规上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实施30个自治区级科技研发项目,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以上。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邓晓明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人才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9.支持企业与中科院、上海海洋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培养创新人才、实施创新项目,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家以上。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邓晓明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教体局、人才办、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0.完善常态化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出钱、企业育才”人才储备培养制度,引育各级高精尖缺人才40名,新建人才工作载体10个。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领导:王金梅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科技局、人社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教体局、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1.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实施睿鑫智能科技等4个项目,推进新松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贺  佩

责任领导:温彦龙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3月底之前开工建设

32.抢抓人工智能AI+5G引领的新一轮工业变革机遇,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积极引进大数据、云计算、北斗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推动两化深度融合、新场景应用及生产生活方式变革。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科技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33.开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企业上云”行动,建设自治区级智能工厂1家、数字化车间5个、“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4个、工业互联网赋能与公共服务平台揭榜项目3个。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常雪峰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科技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4.集群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实施爱里烘焙产业园、大一肉制品等项目,支持西夏啤酒、厚生记、麦尔乐等企业做优做强,建立“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畅通农产品产地直采渠道。选树一批绿色发展标杆企业,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优势区。

牵头领导:黄自爱  王  勇

责任领导:何晓锐  李普光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供销社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35.包容审慎发展生物医药和精细化工产业,支持泰益欣、恒康科技、庆丰丰达等企业组建生物医药研究院,推动乔恩医疗、博澳能源醋酸酯等项目落地,力促泰益欣甲维盐、伊维菌素等项目投产达效。

牵头领导:恩建国  马建民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局、科技局、人才办、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6.实施智尚环保乳胶漆、鑫山混凝土膨胀剂等项目,支持双玉防水、北伏科技等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带动传统材料产业向新型材料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领导:任学军  马  刚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7.大力发展汽车销售及服务产业,建设平行进口车平台及茂鑫源、汇德等汽车4S店,力争特斯拉、蔚来等新能源汽车4S店落户贺兰。办好第二届“云端车展”,组织开展“房车节”,扩大汽车销量。全链条打造“汽车+金融+保险+养护”新业态,营造西北地区最优购车服务环境。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38.推动电商物流业体系化发展,实施中通智能电商产业园、鲜丰冷链物流等项目。支持海吉星、电商物流园完善基础设施。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张  翠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各有关乡镇(场)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9.畅通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张  翠、马建宁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0.加快天心、达美等医药配送企业发展,建设现代医药物流集聚区。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41.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力促长河湾大漠水镇、兰健生态颐养育才基地等项目落地,改造提升金贵堡老街,打响乡村休闲、非遗体验等文旅品牌。

牵头领导:陈  娜  马文霞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部门:文旅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42.开展“夜绽生活节”等活动,推出“最佳贺兰小吃”等旅游美食“打卡”地,发展“夜经济”、点亮新“夜”态。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张  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3.提档升级“蔬菜公园”,建设露地蔬菜基地5个、外销型蔬菜基地5万亩,打造高标准绿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牵头领导:王  涛  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4.实施“兴耘帮”田间冷链仓储服务驿站、金贵蔬菜冷链配送中心二期等项目,延长保鲜期、拉长销售期,实现错峰上市。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供销社、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建设项目3月底前开工,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蔬菜错峰销售加强调度并长期坚持。

45.支持合作社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让好菜卖上好价钱。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成功认证一批,长期坚持。

46.加快建设“渔业公园”,实施生态渔业协同创新中心、水产种质资源场等项目,争创国家现代农业循环产业示范园。大力引进珍稀紧缺渔业品种,力争特色水产品养殖面积达到1.2万亩,稻渔立体种养面积达到2.7万亩。

牵头领导:王  涛  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文旅局、科技局、财政局、常信乡、国网贺兰县供电公司、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渔业公园”3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取得一定成效,其它工作10月底前完成

47.立足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整体布局,完成金山2.8万亩土地回收移交工作。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洪广镇

完成时限:3月底前

48.配合做好张骞葡萄酒郡项目谋划建设。

牵头领导:朱  敏  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洪广镇

完成时限:6月底前

49.牢固树立“好葡萄酒是种出来的”理念,加大栽培模式创新、新技术应用和提升改造力度,实施德尚鼎樽、兰德瑞等3个酒庄项目,新增酿酒葡萄种植4000亩,改造低产低效葡萄园5000亩,全面提升源头品质。

牵头领导:朱  敏  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洪广镇

完成时限:3月底前开工建设

50.发展高端奶产业,支持塞尚、金河、东君、中地等龙头企业做优做强。提升蛋白粉、稀奶油等产品品质,深化与雀巢、伊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

牵头领导:俞学华  盛国为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洪广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1.实施粮改饲、高产优质苜蓿等项目,新建塞尚乳业牧场、农垦集团暖泉第二奶牛场,改造升级规模化奶牛养殖场3个,打造洪广万亩黄金奶源基地。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洪广镇

完成时限:3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取得实效

52.聚焦创建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标,高质量编制好两个园区“十四五”规划,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温彦龙  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53.加快实施工业重点领域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技术改造、智能改造等“四大改造”,推动工业经济从低效供给向高效供给转变。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人才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

54.推动德胜片区产业高端化发展,力促德胜园区提升改造项目落地,打造产城融合桥头堡和高等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暖泉片区“腾笼换鸟”进程,出清银湖酒业、博利冶炼等7家“僵尸企业”,招引嫁接优质项目,实现产业链、价值链提档升级。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5.推动贺兰工业园区“扩容增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育优质企业入驻中小企业孵化园,帮助如意科技充分利用双循环格局,稳定国外市场,扩大国内市场,对冲疫情影响。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温彦龙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

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科技局、供销社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6.加快解决如意北厂区、昊晶新材料产业园等遗留问题。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温彦龙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融晟公司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

57.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实施暖泉片区消防站、暖泉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邻里中心等项目,提升产业服务效能。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温彦龙  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四)实施农业农村提升行动,开创乡村繁荣发展新局面。

58.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32万亩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王岩弘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59.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万亩。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扶贫和农发中心、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

60.强化“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副产品安全供给。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供销社、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61.启动现代农业“芯片”攻坚行动,建立商业化育种中心,打造黄河流域优质种源示范基地。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农技中心、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62.推进全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县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社会化服务。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3.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依托北斗卫星数据中心,促进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发改局、财政局、审批服务局、科技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64.坚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动摇,继续落实“稳粮扩菜优渔增畜靓酒”十字方针,保障高质量供给需求。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65.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66.高质量编制农民群众看的懂、用的上、愿实施、心满意的庄点规划。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6月底前

67.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动态清理违建危房,改造抗震宜居农房。

牵头领导:李普光  马  刚

责任领导:马建宁  王岩弘  李正忠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妇联、发改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10月底前完成改造抗震宜居农房工作。

68.落实乡镇场、农业农村部门新建农房监管责任,压实农牧场环境整治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农民群众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69.新建长河新村污水管网。建设金贵重点小城镇和四十里店村、通伏村2个美丽村庄。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金贵镇、常信乡、立岗镇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70.完成农村改厕46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达到50%、90%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71.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稳慎推进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工作。完成10个行政村集体产权确权登记颁证。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政研室、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它工作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72.发挥“两个带头人”、科技特派员和农技服务队作用,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培育高素质农民400人。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科技局、人社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73.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织密兜牢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陈立新

牵头单位: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4.加强金融扶持力度,保持现有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政策不变。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马国峰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扶贫和农发中心、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和农发中心、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6.实施欣荣村设施温棚、隆源村尾菜加工车间等20个扶贫项目,支持红树莓、线椒等扶贫产业做优做强。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陈立新

牵头单位: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底前

77.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突出抓好就业帮扶,组织劳务输出4000人以上,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池海霞  陈立新

牵头单位:人社局、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五)实施生态提级行动,铺就绿色发展新底色。

78.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秸秆焚烧、扬尘等污染源治理。开展超排车辆治理,实施109国道汽车尾气遥感监测。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宋  健  

牵头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3月底前开展并长期坚持

79.投放新能源公交车100辆。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孙富忠

牵头单位:交通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80.建设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建设15个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项目。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宋  健  

牵头单位:住建局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1.彻底清理非法售煤网点。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孙  明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2.严格落实河(湖)长制。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吴士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3.实施典农河贺兰段、第三排水沟、三二支沟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入黄水质稳定达到Ⅳ类。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吴士忠  宋  健

牵头单位: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84.建设黄河流域渔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5.完成暖泉固废综合处置中心建设。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月底前

86.危废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宋  健

牵头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7.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力争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除草剂利用率达到41%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8.细化“三线一单”成果,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配合设立贺兰山国家公园。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9.实施三丁湖、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增强水环境生机活力。

牵头领导:南晓清  李普光

责任领导:王岩弘  吴士忠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6月底前

90.巩固提升“挖湖造景”整治成效。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1.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国土绿化项目,植树造林770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2.57%以上。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92.积极推动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修复治理和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金山葡萄酒庄防护林,逐步恢复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洪广镇

完成时限:3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取得实效

93.实施宰牛沟砂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3月底开工10月底取得实效

94.创建国家节水灌溉示范县,实施现代化生态灌区项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8万亩,力争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4。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吴士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95.调减高耗水作物1万亩。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96.实施泰益欣工业用水回收再利用项目。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97.在线监测1100眼自备井,探索农业生产超定额使用地下水收费机制,稳妥推进黄河水替代地下水。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吴士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98.坚持节约用地,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整合盘活拆迁庄点建设用地,为乡村振兴留足发展空间。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99.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底前

100.扎实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的9宗违法占地问题。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立岗镇、常信乡、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底前

101.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园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闲置低效用地。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温彦龙  何晓锐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02.实施城市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习岗豫泰生物质天然气等6个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牵头领导:马  刚  李普光

责任领导:陈  锋  马建宁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习岗镇、常信乡、立岗镇、南梁台子管委会、洪广镇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六)实施融合提速行动,拓展市县同城新空间。

103.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用“一张图”管生产、管生活、管生态。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04.分类分项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完成贺兰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05.配合银川市做好德胜片区控制性详规修编工作,完善“退二进三”规划。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06.制定国土绿化、湿地保护修复、静态交通等专项规划。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07.审定批准乡村振兴、工业发展等25项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

完成时限:3月底前

108.实施109国道银川东线贺兰段、北环路二期等干线工程。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孙富忠  

牵头单位:交通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09.主动参与银川市地下轨道交通编制,配合做好哈尔滨路延伸、阅海路至丰庆路连接等市县联通项目,加快融入银川“15分钟交通圈”。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审批服务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习岗镇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10.实施“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构建高效节约的城乡供水体系。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吴士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11.加快凯添应急调峰储气站建设,保障市县用气安全。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12.实施750千伏主网架设、城市配电网、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畅通县域电网“毛细血管”。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国网贺兰县供电公司、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13.打造德胜片区4个“15分钟生活服务圈”,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

牵头领导:南晓清  马  刚

责任领导:王岩弘  李正忠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审批服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14.制定海绵城市建设五年规划。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15.实施桃园路泵站改造、排水系统提升工程,全面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16.建设亲水嘉苑、贺兰回中停车场等便民设施。新建芸都荟、丝路康养小镇等项目。改造中恒花园北区、惠泽园等3个老旧小区。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审批服务局、民政局、融晟公司、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17.投放共享单车2000辆。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陈  锋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18.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成5G基站360个,智慧小区建成率达到50%。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强玉梅  杨进平

牵头单位:网信办、街道办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19.建设充电桩270个。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通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20.启动城市绿化提升、银新干沟景观美化等项目,新建“小微公园”4个,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6.7%。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体育中心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21.大力倡导垃圾分类新时尚,推广“互联网+资源垃圾”智慧化回收,争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陈  锋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住建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机关事务中心、街道办、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七)实施民生提质行动,绘就品质生活新画卷。

122.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机制,打造双创基地2个。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投资和促进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融媒体中心、科创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23.优化公共就业信息需求服务平台,实施“万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创新抖音直播送岗模式,精准输送务工人员,保障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和农发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24.重点解决好已脱贫户、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做好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万人,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购买公益性岗位100个,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扶贫和农发中心、残联、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25.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促进“五育并举”,争创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科协、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审批服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26.纵深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和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试点县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财政局、发改局、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27.优化教育布局,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问题化解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司法局、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2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29.加快推进回中、五小等9个新建续建项目,确保六中、十小等6所学校秋季全面投用,新增学位7740个,基本消除“大班额”,有效化解“大校额”。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

130.强化集团办学,加大与区内外名校合作办学力度,努力建设教育强县。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3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施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疾控中心检验检测项目,补齐人才队伍、专业技术、指挥体系等薄弱环节短板。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时新花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编办、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疾控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32.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时新花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3.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建县域医疗健康总院,探索打包付费模式,让群众少跑路、好看病。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时新花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编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34.建立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成2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实现卫生健康工作一网覆盖。扩建国良医院,争创2所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标准。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时新花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35.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时新花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6.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打造县域“15分钟健身圈”。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37.争创自治区健康促进县。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时新花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创建健康促进县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38.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调整。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朱  莹  池海霞

牵头单位:医疗保障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39.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朱  莹

牵头单位: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40.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新建天鹅湖康养中心、银光村养老服务中心。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新林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批服务局、住建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41.居民小区公共区域适老化改造率达到50%,让老年人享受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张新林

牵头单位:住建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残联、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42.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就近便捷托育服务。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时新华

牵头单位:教体局  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43.适度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能安心。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学军

牵头单位:残  联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44.开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牵头领导:黄自爱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7月底前

145.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纲要实施,壮大主流意识形态。

牵头领导:黄自爱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6.实施文明实践“十百千万”工程,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牵头领导:黄自爱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7.巩固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成果,持续抓好“四送六进”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各类活动2000场(次)以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精神需求。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48.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遗传承保护,推出一批精品力作,讲好新时代贺兰故事、传播新时代贺兰声音。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实施治理提效行动,探索高效治理新路径。

149.开展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牵头领导:王  涛

责任领导:朱建新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政法委、民政局、公安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50.依法推进村(居)换届选举。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领导:汪  洋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3月底前

151.高质量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领导:徐  华

牵头单位:编  办

责任单位:人社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2.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完善“三社”联动、“双工”联动治理机制,打造社区治理品牌。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领导:汪  洋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民政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53.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统战部(民宗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4.开展校园治理达标和示范县创建活动,筑牢校园安全铜墙铁壁。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5.加强依法治企,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诚信贺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6.开展社会组织内部法人治理,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团组织,确保各类社团依法依章开展工作。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新林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及各业务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7.推进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与综治中心融合发展,让“城市大脑”智慧研判迅速感知末梢环节。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强玉梅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58.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互联网+不动产”数字平台,提升掌上办、网上办、马上办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李海升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59.促进“魅力贺兰”与“我的宁夏”“i银川”深度融合。

牵头领导:黄自爱

责任领导:马  贤

牵头单位: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网信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60.打造智慧园区、智慧物业,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强玉梅  李正忠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网信办、住建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61.依托“雪亮工程”,完善“互联网+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实现视频数据共享共用。  

牵头领导:王  涛

责任领导:樊利宁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发改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62.推广移动监管APP,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深入应用。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李海升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政府办、政法委、网信办、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63.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牵头领导:王  涛  

责任领导:樊利宁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4.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统战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5.开展“源头净网”行动,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牵头领导:黄自爱  

责任领导:强玉梅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6.纵深推进防范化解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专项行动,加强对辖区企业发债、贷款等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套路贷、非法集资等行为,建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马国峰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公安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融晟公司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67.积极稳妥做好僵尸企业处置、房地产调控等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何晓锐  常雪峰  李正忠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8.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闻国涛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69.积极推进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保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孙  明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70.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领导:王  涛  

责任领导:樊利宁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1.压实信访领导包案和基层首问首办责任,信访总量下降10%,积案化解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领导:冯  俊       

责任领导:王  军

牵头单位: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九)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172.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3.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落实“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上级有决策、政府必落实。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4.加强学习型政府建设,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5.增强群众工作本领,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让各领域工作谋划更科学、实施更规范、落实更高效。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6.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启动“八五”普法。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冯  俊  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7.坚持重大决策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和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8.加强法治型政府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让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9.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办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刘  源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1.坚持把履职尽责、务实重行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争做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2.加强实干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标管理和层级担当,对重点工作、重要改革、重大工程实行履责清单管理,切实提高执行力、落实力。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3.加强督查督办,跟踪问效问责,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落地生效。

牵头领导:刘  勇  

责任领导:李  妍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4.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牵头领导:刘  勇  张宁龙

责任领导:李  妍  汪  洋

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5.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及其新表现,巩固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成果。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各副县长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6.加强廉洁型政府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三公经费”同口径压减3%,一般性支出同口径压减5%,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让利市场主体。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马国峰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预算执行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7.强化监察、审计监督,严厉整治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让清正廉洁成为政府工作人员行动自觉。

牵头领导:赫天江

责任领导:刘  勇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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