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贺兰县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倡导移风易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殡葬行业服务质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实现我县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14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民发〔202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关于殡葬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文明祭扫、保护环境、平安清明”为主题,开展安全、有序、文明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切实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上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工作重点,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明火管制,防止发生火灾;合理规划陵园的交通路线和停车场地;安排专人排查火灾隐患,落实负责人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可用;引导群众在指定地点、按照指定方式焚烧祭奠物品,保障用火安全;积极疏导车辆,确保车辆进出道路畅通,停车规范,避免堵塞,防止事故发生。
(二)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提前谋划,制定完善清明节期间各项服务措施,为祭扫群众提供热情、规范、文明、阳光、诚信、周到服务;要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抵制封建迷信、消除愚昧,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不得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和低级趣味的丧葬用品,不得哄抬物价;各类服务项目、祭扫用品实行上墙公示制、明码标价制,让群众明白、放心、满意消费;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
(三)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清明节祭扫活动突发性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祭扫活动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做好预案的演练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引导群众有序开展祭扫活动,发生公共事件后,及时启动预案,防止事态扩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有序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有效应对。
(四)倡导文明祭扫,减少人员聚集。根据区市对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安排,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倡导等手段积极开展宣传,倡导群众错峰、分时祭扫,减少人员聚集;金山陵园、兰山陵园要拓展网络祭扫形式,倡导群众通过电话、网络预约,进行网络清扫、擦洗墓位、敬献鲜花等祭祀活动,或委托陵园代替群众进行祭扫服务。
(五)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有序。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切实把安全保障抓早抓实抓细。
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做好各殡葬服务机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三个必查”,现场指导殡葬服务机构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踩踏和车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群众祭扫集中区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执勤备勤。
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接待、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督促各祭扫点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制定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等工作方案;协助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综合执法部门查处沿街抛洒纸钱、占道销售冥品等行为;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公安局:做好重点祭扫区域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秩序维护,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采取分流措施,保障祭扫群众和车辆的疏导疏散;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及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减少交通拥堵。
交通局:根据清明节祭扫群众流动特点,实时发布便民出行信息,提前做好通往公墓陵园的道路勘察、标志设置、道路维修、障碍清除等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卫健局:在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重点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做好祭扫活动中疑似新冠肺炎病人隔离检测、突发病人以及突发事件致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综合执法局:对公墓、陵园附近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依法制止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殡葬祭奠行为。
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类似人民币图案冥币的行为。
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
县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管理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各乡镇(场)、街道:将清明节祭扫工作与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倡导动员群众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林地、田间巡查力度,严防群众随意抛撒纸钱、焚烧冥币,杜绝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贺兰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服务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普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张新林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马小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永明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闻国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时新花 县卫健局局长
孙富忠 县交通局局长
陈 锋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 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岩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磊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陈保家 习岗镇镇长
谢庆福 立岗镇镇长
岳建平 洪广镇镇长
黄菊兰 金贵镇镇长
蒋正春 常信乡乡长
马立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 虎 京星农牧场书记、场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喻花 县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张新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喻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松懈麻痹思想,严格按照方案责任分工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县民政局要做好统筹协调,深入殡葬服务机构对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内容进行排查,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做好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文明祭祀宣传及各项准备情况;各乡镇场、街道要在全力抓好清明节祭扫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与民政、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畅通沟通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祭扫工作安全有序。
(三)严格值班值守。3月20日至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贺兰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随时掌握和了解当日祭扫动态,遇有重特大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并持续报送事态发展和处置应对情况,杜绝发生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越级报等行为。各单位于3月18日前将本单位清明节祭扫期间值班表报送至贺兰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lxmzj8061319@163.com,传真:8061319)。金山陵园、兰山陵园要执行祭扫日报制度,安排专人于每天下午14:00前向贺兰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日祭扫情况。
(四)建立祭扫日报制度。3月20日至4月7日
贺兰县祭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8087933。
附件:1.2021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宣传标语
2.文明祭祀倡议书
附件1:
2021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宣传标语
1.阳春三月,户外踏青,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2.弘扬殡葬新风,革除丧葬陋习,做文明自豪中国人。
3.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
4.倡导文明祭扫,传播殡葬新风。
5.党员干部要做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模范。
6.清明时节寄哀思,花香袅袅故人知,烧纸旧习莫仿效,文明上坟好风气。
7.继承老一辈革命家遗志,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
8.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9.倡导火葬,改革土葬,保护环境,减轻负担。
10.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1.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12.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
13.积极推广骨灰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式。
14.弘扬慎终追远优秀传统,着力培养现代殡葬文化。
15.保护生态除陋习,文明祭扫树新风。
16.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少聚集、勤通风。
17.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18.科学防范,不信谣、不传谣。
附件2:
文明祭祀倡议书
全县广大群众:
“一年又逢清明时,束束鲜花寄哀思”。清明节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贺兰县委、县政府对清明节文明祭扫及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倡导文明祭祀,树立文明新风,在全县营造文明、绿色、节俭、安全的祭扫氛围,贺兰县文明办、妇联、民政局向全县城乡居民发出倡议:
一、清明节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新观念,不传播封建迷信,过一个文明的清明节。
二、积极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讲述英雄故事、缅怀革命先烈,激发爱国主义情感,过一个红色的清明节。
三、提倡敬献鲜花、植树踏青、诵读祭文等方式,以更加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传承家风,过一个绿色的清明节。
四、不在墓地、山头、林地、街头、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保持优美整洁、空气清新的环境。低碳祭扫,过一个环保的清明节。
五、提倡预约祭扫,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周末高峰期、高峰段,缩短祭扫时间;主动出示行程码、主动登记、主动测温,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过一个安全的清明节。
六、提倡网络祭祀、陵园“代客祭扫”等方式,以制作思念卡、书写寄语、网上献花等形式,通过微信群、微视频缅怀亲人。
2021年的清明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推进者、革除陋习的先行者,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共建一个美好、文明、和谐的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