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贺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评级定薪”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4月15日县十八届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
“评级定薪”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贺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的管理,提高编外聘用教师薪酬,逐步缩小与在编教师收入差距,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贺兰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有序竞争原则。按照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设定晋升条件。
2.坚持缩小差距稳定原则。提高编外聘用教师薪酬,逐步缩小教师间收入差距,稳定教师队伍。
3.坚持互认平等公正原则。设置的结构和指标比较合理,能最大限度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范围对象
由县级财政核拨薪酬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
三、评定标准
贺兰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在现有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实行三级六档评定标准。
三级六档:一级一档、二档分别为50元、100元;二级一档、二档为150元、200元;三级一档、二档分别为250元、300元。具体如下:
(一)一级一档(50元/人·月)。
1.在贺兰县域学校教龄一年以上。
2.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等次。(学年内有效)
(二)一级二档(100元/人·月)。
1.在贺兰县域学校教龄两年以上。
2.所带班级得到学生及家长认可(学年内满意度调查达85分以上)或期中、期末检测平均成绩处于年级平均水平。(学年内有效)
3.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等次。(学年内有效)
(三)二级一档(150元/人·月)。
1.在贺兰县域学校教龄三年以上。
2.所带班级得到学生及家长认可(学年内满意度调查达85分以上)或期中、期末检测平均成绩处于年级平均水平。(学年内有效)
3.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等次。(学年内有效)
(四)二级二档(200元/人·月)。
1.在贺兰县域学校教龄三年以上。
2.所带班级得到学生及家长认可(学年内满意度调查达85分以上)或期中、期末检测平均成绩处于年级平均水平。(学年内有效)
3.荣获校级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奖励或辅导学生参加与授课或专业一致的竞赛(比赛、展演)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1次(团体市级前五名、县级前三名)。(三年有效)
4.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等次。(学年内有效)
(五)三级一档(250元/人·月)。
1.在贺兰县域学校教龄四年以上,具有二级及以上职称。
2.所带班级得到学生及家长认可(学年内满意度调查达85分以上)或期中、期末检测平均成绩处于年级平均水平。(学年内有效)
3.荣获校级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奖励或辅导学生参加与授课或专业一致的竞赛(比赛、展演)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1次(团体市级前五名、县级前三名)。(五年有效)
4.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等次。(学年内有效)
(六)三级二档(300元/人·月)。
1.在贺兰县域学校教龄五年以上,具有二级及以上职称。
2.所带班级得到学生及家长认可(学年内满意度调查达85分以上)或期中、期末检测平均成绩处于年级平均水平。(学年内有效)
3.荣获校级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奖励或辅导学生参加与授课或专业一致的竞赛(比赛、展演)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1次(团体市级前五名、县级前三名)。(五年有效)
4.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或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学年内有效)
四、评定程序
符合“评级定薪”条件的教师在每年7月份进行申报,8月份集中审核,9月1日起按评定档级发放。
1.参评教师于每年7月底前填报申报表(附后),向所在学校提交认定对应级档的印证资料;
2.所在学校安排专人对参评教师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
3.县教育体育局集中核定后,于9月1日起按评定档级予以兑现。
五、需要说明的情况
1.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有虚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评。
2.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受校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次月起给予降低一档处理,本学年内取消参评资格;受“诫勉谈话”及以上处分的,或反映(发现)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并追缴师德师风问题发生以来已发的薪档工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予以解聘,处分期内取消参评资格。
3.本办法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贺兰县编外聘用教师评级定薪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