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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为民办实事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1〕99号 发布日期 2021-12-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22年为民办实事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为民办实事任务分工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2022年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内容及责任分工

1.实施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主要内容:对体苑小区、地质小区7号楼、老生资楼、美洁小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共涉及12栋楼,508户(住宅467户,商业41户),改造面积3.29万平方米。改造后,上述4个居民小区及周边地区人居环境将得到显著改善,住户的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将得到有效提升。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刘德彬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2.实施贺兰县体育中心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主要内容:(1)对贺兰县体育中心田径场地面、墙面进行修复,完善给排水系统与照明系统,更换看台座椅、看台遮阳棚,增设场内广播和LED显示屏;(2)对灯光球场及笼式多功能运动场地的地面、排水照明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我县体育运动中心设施老化陈旧的问题将得到有效改观,群众健身体育运动条件将进一步改善。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曹  凯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县体育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3.实施贺兰县2个新增公办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

主要内容:为贺兰府、公园华府配套公办幼儿园采购设备,将新增15个教学班,新增学前公办学位450个,解决小区及周边适龄幼儿入园问题。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推动全县教育资源均等化工作发展,使周边群众充分享受普惠教育资源。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曹  凯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4.实施县城、德胜园区破损沥青路面及市政排水井盖维修更换项目。

主要内容:(1)对县城内、德胜园区部分破损塌陷路面进行维修;(2)维修更换缺失、塌陷、破损的市政排水井盖。该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改善县城区域及德胜商住区部分市政基础设施老化等问题。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陈  锋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5.实施县城2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主要内容:(1)汇源街与意湖路南北路口需将原有人行道进行改造,增加非机动车道(南北各改造100米);(2)109国道高速桥洞下改造人行道,增加机动车道。该工程通过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后,进一步提升县城主干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有效纾解交通压力。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刘德彬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6.实施金贵镇江南新村老年服务中心项目。

主要内容:维修改造江南新村850平方米房屋,用以建设老年人休息、活动、餐饮、健身、阅览等功能用房及公共活动场地。项目实施后,江南新村适老化基础设施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托老能力将得到显著加强,为全县“移民致富提升工程”增加新的亮点。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张新林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金贵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7.实施贺兰县新建5个农村公厕项目。

主要内容:2022年计划建设完成5座农村公厕,概算资金100万元。将作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快推进,以此有效改善部分农村地区缺少公厕等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马建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8.实施太阳城小区周边新增公交站点项目。

主要内容:在太阳城社区周边增设3处公交站点,解决周边群众出行不畅、不安全等问题,有效纾解贺兰四小、贺兰一中(初中部)等周边学校高峰期交通拥堵等问题。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孙富忠

责任单位:交通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综合执法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9.实施2处小微公园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1)新胜小康村西侧建设小微公园,建设总面积28.6亩。(2)利民路建设小微公园,建设总面积10.8亩。将通过拆墙透绿、建设凉亭、铺设园路等基础建设和种植绿植等园艺方式,为群众打造环境优美的城市休闲去处,有效改善县城环境,增加绿化面积。

牵头领导:马国峰

责任领导:万  佳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10.实施健康卫生质量提升项目。

主要内容:(1)成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开展危重新生儿救治、转运、会诊和新生儿专科技术培训、指导。(2)建设贺兰县胸痛中心,提供心血管急危重症抢救、复杂疑难病例诊治以及继续教育等服务和支持。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杨艳军

责任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县人民医院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政府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宗旨的具体体现,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推动,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把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狠抓落实,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加强沟通,合理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细化目标任务,科学合理规划项目推进序时进度,强化推进措施,从严从快从实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要强化要素保障,突破难点痛点,为民生实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各部门要严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质量关,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真正把实事办好。县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督促协调职能,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推进进度和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开展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将全面督查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及时掌握情况,加快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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