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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2年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2〕41号 发布日期 2022-05-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22年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2年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

计划及调度预案

一、

(一)编制目的

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落实自治区建设先行区安排部署,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加强全县水量分配及调度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黄河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统筹科学合理安排农业、工业、生活用水及生态补水保障全县用水需求

(二)编制依据。

根据《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宁夏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的通知(宁水资20227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全区水量调度>的通知(宁水资发202210),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2022引黄农业灌溉、生态补水水量分配及调度工作。

(四)编制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细化“四定”举措,以自治区分配我县取水总量为基准,将用水指标分配到各直开口、各用水单位,做到“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全县各级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三条红线”指标之内实行总量控制

2.保障刚需原则。在充分考虑节水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和生产用水,保障重点产业发展用水,确保我县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

3.生态优先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河道外主要河湖、湿地等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补水力度,努力扩大生态环境效益。

4.丰增枯减原则严格按照水利厅分配我县黄河水指标,依据灌区用水实际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制定我县干渠直开口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各支渠年度用水指标渠道管理单位按照我县制定的调度预案进行调度,保障供给。

5.定额管理原则。综合考虑各乡镇(场)、用水单位农业灌溉面积、灌溉方式、作物种植结构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自治区发的农业用水定额,予以配置各乡镇(场)农业灌溉黄河水用水总量。

6.均衡受益原则全县引黄水量调度要严格按照先高后低、先难后易、先下后上、先急后缓的调度总原则,保障灌区上下游、左右岸均衡受益。在保障农业用水的基础上优先保障生态补水,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的支撑。

二、流域及气象概况

(一)年度水量调度指标分配情况。

2022年全区取水总量76.023亿立方米,按水源取水指标分配:黄河干流取水指标66.937亿立方米、当地支流地表水1.629亿立方米、地下水6.378亿立方米、非常规水1.079亿立方米;按行业取水指标分配:生活用水4.891亿立方米、工业用水4.974亿立方米、农业用水60.138亿立方米、河湖湿地生态补水6.02亿立方米。

(二)气象情况。

2021年10月以来,我县平均气温0.3℃,与常年值持平。预计2022年全年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接近常年,其中:4月气温偏高0.5~1.0℃,上中旬出现强降温和霜冻可能性较大;5月偏高1.0℃左右。2022年县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0%~20%。从降水的分布预测来看,4-6月、8月降水偏多3月偏少20%左右7月、9-10月降水偏少

三、2022年度水量分配及调度预案

(一)我县用水总量和分配计划。

1.总水量。水利厅分配我县取水总量为6.001亿立方米,按水源分为:黄河水5.349亿立方米(含暖泉农场0.43亿立方米),地下水0.62亿立方米(含暖泉农场0.02亿立方米)、非常规水0.032亿立方米;按行业分为:生活取水0.203亿立方米,工业取水0.12亿立方米,农业取水5.096亿立方米,生态取水0.582亿立方米。

2.农业用水。水利厅分配我县黄河干流取水计划为5.349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232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04亿立方米、农业用水4.4943亿立方米、河湖湿地生态补水0.582亿立方米。干渠直开口全年控制用水量为4.457亿立方米(包含暖泉农场农业用水指标0.43亿立方米),其中:春夏灌控制用水量为3.549亿立方米,冬灌控制用水量为0.908亿立方米。

3.生态补水。水利厅分配我县生态补水用水指标为0.582亿立方米,结合我县生态及水质实际,全部分配至河湖湿地。

4.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水。

贺兰县2022年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水计划表

序号

  管理单位

 取水口名称

2022年取水总量(万m³)

春夏灌

取水总量(万m³)

取水总量(万m³)

 备注

  1

   立岗镇

立岗镇永兴泵站

   49

   49

0


  2

 京星农牧场

京星农牧场南滩泵站

   53

   53

0


  3

 京星农牧场

京星农牧场北滩泵站

   58

   58

0



合计


   160

   160



5.预留水量。在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态、工业、二三产业等引黄用水需求下,在用水总量不超的前提下,计划预留农业用水指标0.059亿立方米。

(二)干渠用水指标分配计划。

2022年水利厅分配我县灌域干渠直开口用水量为4.457亿立方米,我县计划分配控制用水指标为4.457亿立方米

1.计划分配唐徕渠灌域2022年农业灌溉及生态补水控制用水量为2.508亿立方米(含暖泉农场0.2573亿立方米

2.计划分配汉延渠灌域2022年农业灌溉及生态补水控制用水量为0.836亿立方米。

3.计划分配惠农渠灌域2022年农业灌溉控制用水量为0.819亿立方米。

4.计划分配西干渠灌域2022年农业灌溉控制用水量为0.294亿立方米(含暖泉农场0.1727亿立方米

5.各大干渠开停灌时间

5.1春夏灌放水、停水时间:唐徕渠放水时间315日,停水时间9月2惠农渠放水时间4月17日,停水时间9月2日;汉延渠放水时间4月22日,停水时间8月31日;西干渠放水时间4月6日,停水时间9月8日。

5.2冬灌放水、停水时间:唐徕渠放水时间1020日,停水时间1122惠农渠放水时间10月22日,停水时间11月22日;汉延渠放水时间10月28日,停水时间10月22日;西干渠放水时间10月24日,停水时间11月20日。

(三)各乡镇(场)水量分配计划。

1.习岗镇:核定习岗镇2022年控制用水量为2922.7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794.42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786.69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大新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85万立方米;核定汉延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256.59万立方米。

2.金贵镇:核定金贵镇2022年控制用水量为6266.01万立方米。其中核定汉延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5050.49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126.1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灌域控制用水量为89.42万立方米

3.立岗镇:核定立岗镇2022年控制用水量为8828.04万立方米。其中核定汉延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643.78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275.79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5908.47万立方米。

4.常信乡:核定常信乡2022年控制用水量为14206.4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6998.66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6607.44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暖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12.21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周城灌域控制用水量为488.09万立方米

5.洪广镇:核定洪广镇2022年控制用水量为4391.26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2095.47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暖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480.37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815.42万立方米。

6. 京星农场:核定京星农场2022年控制用水量为866.01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866.01万立方米。

7.南梁台子:核定南梁台子2022年控制用水量为1120.86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120.86万立方米。

8.金山自保局:核定金山自保局2022年控制用水量为47.68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47.68万立方米。

9.葡萄长廊泵站:核定葡萄长廊泵站2022年控制用水总量为350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350万立方米。

10.暖泉农场:核定暖泉农场2022年控制用水总量为4300万方。其中:核定唐徕渠暖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30.4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崇岗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2442.7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726.9万立方米。

11.区原种场:核定区原种场2022年控制用水总量为680.95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680.95万立方米。

(四)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水量分配计划。

2022年水利厅分配我县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取水量为5820万立方米,核减耗损实际干渠直开口补水量为5121万立方米,其中:分配唐徕渠灌域河湖湿地生态补水量为4921万立方米(详情见附件1:贺兰县2022年唐徕渠灌域农业、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分配汉延渠灌域河湖湿地生态补水量为200万立方米(详情见附件3:贺兰县2022年汉延渠灌域农业、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五)农业预留水量。

在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态用水的前提下,计划预留农业用水指标590万立方米。

1.惠农渠预留用水量200万立方米(金贵镇新开渠200万立方米);

2.汉延渠预留用水量390万立方米(金贵镇营门中渠390万立方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要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上下“一股绳”,全县“一盘棋”,统筹做好灌溉保障工作,全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水利保障

(二)强化计划管理。各乡镇、场要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统筹水源和行业用水需求。加强用水管理主动深入各村及用水户,及时准确掌握农业结构、种植规模,科学测算用水需求,严格执行用水计划及调度预案。结合农业用水需求,立足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早开灌,切实关注高口高地和灌溉难点热点,维护良好用水秩序,保障灌区均衡受益

(三)强化生态调度。各乡镇、场要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根据用水计划和灌溉情况统筹做好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工作,用足用好生态用水指标,尽可能提前开灌、错峰补灌,严防随意扩大水面、乱补水,实现补水生态效益最大化。

(四)强化抗旱保灌。各乡镇、场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的灌溉机井、补水泵站、扬水泵站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做好泵站、机井的维修维护工作,适时补灌,弥补灌溉高峰期渠道来水不足的局面全面落实好抗旱保灌工作,切实解决灌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强化水价改革。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提水价、降水量、稳水费”的要求,完善农业用水管理。加强水费“统一征收、分级管理”,实行水费财政专账、电子化收缴。严格落实水费公示公开制度,完善水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各乡镇(场)、灌溉服务公司进行水权交易,必须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批,严禁乡镇场之间、灌溉服务公司之间私下交易。

(六)强化用水效率。今年是执行“四水四定”管控方案的第一年,水量分配有一些新的变化,各乡镇、场要积极适应新情况、新变化,认真落实好“四水四定”要求,层层签订用水协议,加强定额配水管理,坚决遏制粗放用水。要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强田间灌溉用水管理,杜绝大水漫灌、重复灌溉、昼灌夜停、纵水入沟等浪费水现象切实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七)强化安全底线。各乡镇(场)、灌溉服务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充分认识到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把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贯穿日常业务各领域全过程,切实加强灌溉管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责任链条,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供水安全。

五、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贺兰县2022年唐徕渠灌域农业、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2.贺兰县2022年惠农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3.贺兰县2022年汉延渠灌域农业、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4.贺兰县2022年西干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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