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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及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2〕52号 发布日期 2022-05-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及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好区、市下达我县的各项工作任务,政府办公室根据区、市级分工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提高重视程度。区、市两级《政府工作报告》是2022年全县政府工作的总纲领,各部门务必把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作为首要任务,自觉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聚焦“五个示范县”工作目标任务,对照分工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扛牢责任,大力发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推动“36910”工作思路落细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全面落实。

二要加强沟通对接。各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要积极对接自治区、银川市对口部门,进一步明确我县工作任务与工作指标。牵头单位要主动担起抓总职责,既要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也要统筹各责任单位做好所牵头负责的全部工作;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对职责范围的事绝不能敷衍了事。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共享工作信息,及时研判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问题。

三要狠抓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逐项细化分工,落实到人,详细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措施时限。对自治区、银川市和我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目标数值,低于我县任务目标的,要对标我县确定任务目标;高于我县任务目标的,要全力以赴争取达到区市工作任务目标要求。不得以各种理由自行中止工作、擅自降低工作标准。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任务清单销号制度,对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督办,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对落实措施不得力、组织领导不到位、责任划分不明确、工作作风不扎实,不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及银川市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一、全面完成2022年主要预期目标任务

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  菲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以上。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张  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9.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0.节能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1.降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张建新

牵头单位: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着力推进产业兴市

12.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制定出台配套举措,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政策落地实施。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李  菲

牵头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坚持月报告、季分析,突出重点领域、行业和企业预警监测,提升调控跟踪前瞻性和针对性。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扎实抓好能源保供,科学组织煤炭生产,有效稳定电力、天然气供应,满足企业生产和群众民生需求。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谋划实施调结构、强动能、增后劲的产业项目。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推进工业“四大改造”,实施基础再造工程,完成重点技改项目。发展数控机床等先进制造业,提升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关联配套企业。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7.开展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增加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量。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建设直播电商公共服务基地,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推动网络零售额增长。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张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配合办好欢乐购物季、中国·银川国际汽车博览会等活动,促进家电、汽车等大宗消费。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张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0.加快贯通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申建商贸服务型物流城市和国家冷链物流基地,推动社会物流总额增长。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张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交通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21.配合办好“一山一河”文化旅游节和中国银川旅行商大会。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2.力争全年旅游人次、总收入增长15%以上。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粮食面积稳定在121.1万亩以上,粮食产量达到68.6万吨以上。

牵头领导:王继斌  蒋恒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吴静波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24.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张鑫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5.农业增加值增长4%以上。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6.优质酿酒葡萄种植面积达到27万亩。

牵头领导:李普光  王岩弘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7.枸杞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

牵头领导:张  魁  朱  敏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洪广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28.擦亮“黄金奶源带”品牌,启动建设乳业产业园,奶牛存栏达到24万头。

牵头领导:王继斌  蔡  霞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29.奶产业产值超过100亿元。

牵头领导:王继斌  蔡  霞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30.新认定“三品一标”农产品25个。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1.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行动,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2.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71%和82%以上。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3.配合办好“农业嘉年华”“农民丰收节”等活动。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旅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4.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园区、三产融合核心示范园区。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文旅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35.建设市级一体化大数据平台。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36.培育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7.完成企业智能化水平诊断,培育自治区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8.打造数字农业示范基地。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9.持续壮大“互联网+”医疗健康、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卫健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0.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探索建立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市场化机制。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41.拓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应用场景,试点构建医疗服务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祁玉芬

责任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卫健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42.力争数字经济总量达到700亿元。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祁玉芬

责任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发改局、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3.出台园区高质量发展意见,完善跨区域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税收利益分成机制,推进县(市)区、园区一体化发展。开展园区质量提升行动,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园区。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宗怀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 自然资源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44.建立实行园区、企业挂榜排名激励机制。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宗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45.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实行园区企业化管理。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宗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6.健全园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工资总额核定、绩效奖励等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宗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7.实行标准地供应,强化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工

业类园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增长10%以上,功能性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8%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宗怀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48.启动实施项目攻坚三年行动, 扎实开展“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五比”活动,全面推行项目包抓责任制,强化项目用地用能用工等要素保障,确保全年完成投资650亿元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9.开展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重,突出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力争引进龙头企业与500强企业。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张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0.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张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51.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校园建设。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住建局、教体局、街道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52.扎实推进中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及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等问题整改。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3.坚持“四尘同治”“五水共治”“六废联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4.加强臭氧污染源头管控,强化细颗粒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5.扩大城区和乡村清洁能源供热范围。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刘德彬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5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0天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7.实施银川黄河干流治理项目。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8.压实河湖长制。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河长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9.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0.完成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整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住建局、水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1.保持黄河银川段水质稳定 II类进出, 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稳定在80%。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水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2.加强农业面源、涉重金属企业等污染治理。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3.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4.开展“四水四定”深度研究,制定实施管控方案。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四权”改革办公室、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65.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项目和用水“双限批”,强化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抓好地下水开采管控、黄河干流取用水管理等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取用水行为。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6.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7.加快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并长期坚持

68.推广高效冷却等工业节水工艺,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达标建设。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69.单位 GDP用水量下降4%。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0.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再生水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40%。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陈锋  刘德彬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1.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政策。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72.持续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接续整治黄河滩地,实施典农河等水生态修复项目。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3.恢复湿地5.3万亩。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4.完善以拦洪库提标改造为重点的贺兰山防洪体系建设。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洪广镇、南梁台子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8月

75.加快实施贺兰山东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6.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6.7万亩,草原生态修复2.5万亩。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77.抓好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78.严格落实“双碳”目标,科学设置年度指标和阶段性任务,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化能耗“双控”三年行动,完善能耗“双控”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严格产业管控目录,开展重大项目节能评估和产能置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9.推进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电应用, 建设“绿电园区”试点,推进老旧风电场“以大代小”更新试点。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80.加快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加快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增绿色工厂2个。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1.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48%。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82.实施贺兰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四、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83.扎实推进“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夏巧燕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科协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84.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完善检验检测、创业孵化、信息服务等科技服务体系,帮助企业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夏巧燕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85.落实好“揭榜挂帅”“赛马”、 科研经费“包干制”等机制,实施重点科技攻关项目30个,努力突破“高强度铜合金制备”等领域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夏巧燕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86.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孙明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7.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自治区“小巨人”企业2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搭建创新平台30家,“离岸飞地”平台落地转化项目20个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夏巧燕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88.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孙明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89.财政科技研发投入增长30%以上,全社会 R&D投入增长17%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夏巧燕  李  菲

牵头单位:财政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90.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夏巧燕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91.打造银川人才政策“升级版”,出台设立人才专项基金等一揽子人才新政,引进培养高水平创新团队20个、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500名, 吸引在银创新创业大学生1万人以上。

牵头领导:张  靓

责任领导:黄菊兰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92.组建高质量发展智库。

牵头领导:张  靓

责任领导:黄菊兰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人社局、科技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3.推动与宁东协同发展,推进“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协作发展,探索跨区域共建,形成产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各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94.推动与农垦集团在葡萄酒、奶产业、草畜产业等领域深度合作。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95.深入推进用水权入场交易等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四权”改革办公室、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6.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等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四权”改革办公室、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7.排污权交易等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四权”改革办公室、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8.山林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四权”改革办公室、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9.碳排放配额交易等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张建新  哈霜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0.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四权”改革办公室、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01.以市场化方式推进生产要素配置改革。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02.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改革。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  菲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03.抓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04.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陈锋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05.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朱莹

牵头单位: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06.推进统计改革。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梁宇鲲

牵头单位:统计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07.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开放平台建设。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张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08.配合办好国际智慧城市峰会。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科技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09.配合办好第二届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10.深化国际友好城市合作。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周勇

牵头单位:政府外事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1.加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张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各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12.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 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2亿美元以上。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张翠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13.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便利化争先进位行动。 精简涉企经营许可,推行“一证准营”“简易注销”。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王国兵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4.80%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50%事项“全程网办、 全程掌办”。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王国兵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15.做优“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

牵头领导:蒋恒斌  杜  钧

责任领导:孙明  周  勇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6.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17.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8.上线运行惠企政策奖补“政企通”。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王国兵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9.用足用活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缓”措施,着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  菲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税务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0.下大力气清理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大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力度。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1.深化政银企合作,综合运用纾困基金、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促进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提高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新增贷款超过350亿元。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  菲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五、着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122.推进“西线供水”管网延伸、“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许晖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街道办、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23.开展千兆光纤宽带网络扩容提质行动,居住小区接入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住建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24.5G基站达到5000处以上。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25.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海绵城市等22个专项规划编制。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刘德彬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26.制定城市规划水平、基本功能、品质品位“三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27.改造老旧小区100个。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刘德彬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28.实施城市重要交通节点局部快速化改造,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刘德彬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29.加快推进城市供热三期、老旧管网更新、天然气管道改造提升等工程项目。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刘德彬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综合执法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10底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30.实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成区海绵化面积达到28%。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刘德彬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1.持续完善城市一体化指挥平台功能,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一网统管”。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祁玉芬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2.深化文明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王芳

责任领导:张占林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3.大力开展市容环境、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陈锋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4.扩大垃圾分类处理覆盖面,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以上。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陈锋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135.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为广大住户提供优质服务。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刘德彬

责任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张鑫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7.聚焦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实施一批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确保移民就业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张鑫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8.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村集体收入突破1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50%以上。

牵头领导:张靓

责任领导:黄菊兰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9.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吴静波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40.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档升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因地制宜推进“空心房”“空心村”整治,选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示范样板村10个以上。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杨茂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并长期坚持

141.加强乡村文明建设,拓展“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争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2个以上。

牵头领导:王芳王继斌

责任领导:张占林 杨茂蜚

牵头单位:宣传部、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2.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实施“导师帮带”助力乡村振兴、优化基层治理示范项目30个。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民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3.推进“技能银川”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池海霞

责任单位: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4.发放创业贷款2亿元。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妇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5.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次。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6.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8%、经营性收入增长7.5%、财产性收入增长3.6%、转移性收入增长7.7%以上。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民

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7.生态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牵头领导:王继斌

责任领导:张鑫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8.深化“互联网+教育”示范区成果,巩固义务教育“双减”成效,坚持“五育”并举,努力提升教育质量和学生体质。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曹凯

责任单位:教体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9.加快唐徕回中北校区、阅海五小等一批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新增学位2万个,普惠性幼儿园学额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曹凯

责任单位: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50.理顺民办学校管理体制,规范发展民办教育。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曹凯

责任单位:教体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1.实施新时代强师工程,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实施“梯级名师”培养工程,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曹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2.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教育,培育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曹凯

责任单位:教体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3.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卫健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4.建强6个县(区)级医疗健康中心。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卫健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55.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均衡发展。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卫健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6.加大“三医”联动改革,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药品带量采购。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朱莹

牵头单位: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卫健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7.创新医防融合社区健康管理模式,提升分级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王旭升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8.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卫健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9.全面推广社区戒烟国家综合试点项目。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王旭升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160.新培育村镇、企业、家庭等“健康细胞”54个。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陈锋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卫健局、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61.加快非遗展示中心等项目建设,新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个。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62.深化“文化惠民”工程,改建提升标准化文化示范点25个。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63.办好第五届市民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举办“美丽乡村·文化大集”100场,送戏下乡、广场文化演出各1000场。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64.加强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银川段)建设,做好《不到长城非好汉》《情系贺兰》等优秀剧目区内外展演。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5.建成一批健身步道、笼式球场等体育设施。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周惠君

牵头单位:体育中心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66.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池海霞

责任单位: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67.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朱莹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68.全力保障低保、特困、优抚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残疾人、特需青少年、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关爱救助力度,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890户,对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免费。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张新林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总工会、团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69.新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3家,新增养老床位500张。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张新林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7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牵头领导:杜钧

责任领导:张新林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71.落实三孩政策,启动普惠托幼服务体系建设,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托位700个。

牵头领导:杜  钧

责任领导:王旭升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并长期坚持

172.加强协同监测监管,增强政府储备调控,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重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认真抓好“米袋子”“菜篮子”。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哈霜莹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3.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000套,保障好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基本住房需求,持续推进农村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

牵头领导:蒋恒斌

责任领导:刘德彬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七、着力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174.把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实施党员干部培元固本、青少年学生夯基育苗、各族群众凝心聚魂、理论强基“四项工程”。

牵头领导:安为民

责任领导:徐华

牵头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5.加快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研究中心,打造主题教育馆,建设一批主题公园、教育基地和现场教学点。

牵头领导:安为民

责任领导:徐华

牵头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6.持续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广泛开展“百场万人”大宣讲,引导各族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

牵头领导:安为民

责任领导:徐华

牵头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7.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拓展社区志愿服务,为来银各族群众在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就学等方面提供积极协助。

牵头领导:安为民

责任领导:徐华

牵头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8.拓展各民族交流合作平台,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实践宣传教育活动平台,开展“结对子”“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

牵头领导:安为民

责任领导:徐华

牵头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9.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民俗实践活动,组织国学经典、优秀戏曲进社区、进学校,持续打造“小宁大讲堂”等融媒体品牌,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

牵头领导:安为民

责任领导:徐华

牵头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体局、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0.培育打造5个中小学校主题教育实践基地、2个国家级和20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牵头领导:安为民

责任领导:徐华

牵头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81.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造“五进”宗教场所示范点10座。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健全教职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推进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第三方代理记账管理模式,持续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巩固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坚决巩固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大好局面。

牵头领导:安为民

责任领导:徐华

牵头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2.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健全教职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推进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第三方代理记账管理模式,持续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巩固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坚决巩固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大好局面。

牵头领导:安为民

责任领导:徐华

牵头单位:统战部(宗教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83.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工作实效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4.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办实事、开新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站位“两个大局”,自觉践行“为民初心”,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5.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6.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7.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8.积极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把政府决策体现为汇民意、集众智、凝共识的过程,持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9.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始终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身入”基层、“心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0.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十个抓落实”系统要求,全力推行“五个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抓好第一要务的“六个能力”。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1.坚持求实务实落实,实行“项目化实施、专班化推进、清单式销号”,推行任务分工、督促检查、情况通报、追责问责闭环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2.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切实为基层减负。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4.强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5.强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桂韶华

牵头单位: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6.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更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李菲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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