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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爱吃爱车527 爱上贺兰此刻起”贺兰六月消费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2〕57号 发布日期 2022-05-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爱吃爱车527 爱上贺兰此刻起”贺兰六月消费月活动方案》已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爱吃爱车527 爱上贺兰此刻起”贺兰六月

消费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营造多方积极参与、全民乐享消费的浓厚节日氛围,根据《2022年贺兰县“缤纷塞上惠民乐购”消费促进活动方案》《贺兰县汽车销售与服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爱吃爱车527 爱上贺兰此刻起”贺兰六月消费月

二、活动目标

坚持“精心谋划、有的放矢,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原则,围绕“活动有特色、经济有增长、百姓有期待”总体思路,将6月确定为我县“消费月”,以汽车销售和餐饮业态为抓手,联合中国银联等金融机构、各汽车品牌、餐饮企业、商超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提升“买车到德胜”“美食在贺兰”品牌,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引导汽车、餐饮、商超热点消费,活跃消费市场,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同时,通过开展促消费活动为县域经济增长培育新热点,注入新动能,更好的服务构建发展新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爱吃爱车527 爱上贺兰此刻起”贺兰六月消费月暨粽情端午品牌车展启动仪式。

时    间:2022年5月27日10:00-11:00

活动地点:宁夏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内    容:由参会领导宣布活动正式启动,面向媒体、公众宣布促消费活动月活动安排,发布优惠政策,并通过线上网络直播、互动抽奖、网红达人探店、区内外媒体联动传播等形式,助力汽车消费、餐饮消费增长。

(二)“527我爱车 驾k有所值”贺兰县汽车促销活动。

时    间:2022年5月27-6月30日

活动地点:贺兰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

内    容:依托贺兰县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和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通过推出汽车促销补贴政策,提高汽车的销售额,推动汽车消费发展,扩大“买车在贺兰、好车在德胜”的品牌影响力。

补贴政策:

1.在本车展活动参与企业中,购买前1000辆(6座以下)新车的消费者,可享受950元/台的汽车强制保险补贴,由消费者直接通过云闪付app申领。

2.凡活动期间购车消费者,可在云闪付平台申领全年95折加油优惠券。

3.凡活动期间购车消费者,可享受最高150元信用卡手续费优惠。

补贴范围:5月27日-6月30日在贺兰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的新车。所有购车手续材料含支付凭证日期在活动日期内,且活动期间内在公安局交通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并取得号牌,活动名额1000辆,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三)“527我爱吃 食惠贺兰”贺兰餐饮、商超联动促销活动。

时    间:2022年5月27日-6月30日

活动地点:贺兰县8家餐饮门店、4家零售企业门店(详见活动宣传)

内   容:通过云闪付,对贺兰餐饮企业、零售商超门店以付款优惠、消费券等形式进行消费补贴,并通过达人探店、公众号推广等多种宣传形式,吸引全区消费者入店消费。

补贴政策:消费者在参与活动8家餐饮门店、4家零售企业门店均可享受满50减20优惠补贴(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补贴不超5次)。

(四)“527爱车爱吃 达人探店”贺兰消费月短视频达人推荐宣传活动。

时    间:2022年5月27日-6月30日

活动地点:贺兰各汽车销售企业、餐饮门店

内    容:邀请宁夏区内10余名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网红达人,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餐饮商家门店创作视频,制作图文内容并发布,促进汽车销售企业和餐饮店铺拓客引流,创造贺兰消费热点。

四、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拟定活动细则,统筹做好各类商业促销活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活动开展及组织保障工作。

(二)贺兰工业园区负责活动期间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县卫健局负责指导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四)县审批服务局负责批准活动期间,在活动场地进行陈列布置、拱飘放、组织商品展卖等活动,对重点骨干商贸企业开展户外广告营销、舞台音箱、商品展架摆放及举办启动仪式等活动加大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流程并适当减免审批费用。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虚假促销、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六)县公安局负责安排人员维持各类促销活动期间安全保障,现场秩序,避免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等突发性事件。

(七)县交警大队负责加强道路巡逻和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

(八)县交通局负责协调相关公交部门,针对延长营业时间、通宵营业等促销活动,适当延长公交车辆营运时间。

(九)县文旅局负责组织各旅游景区开展好各项活动及配合工作,做好活动期间协调保障等工作。

(十)县统计局负责做到应统尽统,切实反映出促销活动的带动效果。

(十一)县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保障。

(十二)县委宣传部及融媒体中心负责落实好促销活动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协调区市媒体采访,做好新闻报道组织、广告发布,持续营造活动氛围。

(十三)各活动促销企业务必做好各项消防安全、疫情防控、清洁卫生等措施,严格限制人数,避免人群聚集。

(十四)银联负责发放汽车强制保险补贴、餐饮企业、零售企业门店消费券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联动配合。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是我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安排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保障各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促销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工作。扩大活动对周边市县区的影响,同时,要对参与活动的商家主体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给予优惠政策,通过微信、手机APP等自媒体平台对参与促销活动的商家进行整合式报道和推广,提高活动互动性及有效性,扩大促销活动的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要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结合日常促销,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节庆促销品牌,明确各节庆促销活动的时间和效果,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四)强化统计、务求实效。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到销售数据应报尽报,县统计部门要做到应统尽统,切实反映促销活动对消费的带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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