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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2〕62号 发布日期 2022-06-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

《贺兰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和发生趋势,科学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指导各乡镇场做好普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要摸清底数”“一种一策”的防控管理要求,坚持遏增量、清存量的总体思路,摸清外来入侵物种底数,构建物种信息数据库,健全监测防控体系,提升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能力,全面打好“虫口夺粮”攻坚战,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不折不扣维护生物安全、维持生态平衡。

(二)普查目标

到2022年底,通过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全面摸清全县各乡镇(场)及暖泉农场、原种场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构建外来入侵物种信息库。

到2023年底,完成普查成果核查总结,形成统一的物种名录清单、数据库、标本库等,分析外来入侵物种对全县生态、社会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影响,研判我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形成全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及危害趋势报告,为科学防控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防控决策依据。

(三)范围对象

本次普查对象为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3大类。普查范围以我县初步掌握的农业外来入侵物种信息为基础,以习岗镇、金贵镇、立岗镇、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京星农牧场、原种场、暖泉农场等9个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通过收集资料、专家咨询、实地踏查、样地调查等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工作。

二、普查流程

坚持以用为本,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工作底图,以国土调查中的地类名称和地类图斑图层数据为划分边界的依据,以普查“一张表”“一张图”为目标,以普查成果管理应用为目的,不断优化普查思路。

(一)资料收集整理。以自治区初步掌握的外来入侵物种信息参考清单为基础,依据当地历年来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情况,结合公报、公告、统计年鉴、工作报告、专著、学术报告、期刊论文等文献资料,组织专家开展本行政区内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研究,确定发生面积大、危害生境广、造成损失严重的主要物种,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本地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

(二)田间踏查定位。以乡镇场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根据生态环境分3条踏查线路:1.沿河组:金贵镇、立岗镇、京星农场;2.沿山组:洪广镇、暖泉农场、南梁台子;3.中部组:常信乡、习岗镇、宁夏原种场。各组依据所列普查物种清单,结合本区域主要地理环境特点、生境分布特征等确定踏查重要节点,明确踏查重点区域,设置踏查路线和踏查点,组织进行分类踏查,记录不同踏查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发生生境、分布面积、危害对象等信息。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的踏查点要覆盖全部乡镇场和所有生境类型,每种生境设置不少于5个踏查点,原则上至少分布在3个乡镇场。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踏查点要覆盖县内所有水域生境类型。踏查应选择在入侵物种生长繁殖盛期或危害症状显露期,重点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踏查次数。

(三)标准样地调查。根据踏查结果,对已知外来入侵物种的严重危害区域和未列入清单物种的新发生区域,应按照外来入侵物种类别设立标准样地进行调查,掌握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程度。

(四)标本制作及鉴定。针对实地踏查或标准样地调查中新发现的或难以现场鉴定的物种,应采集制作标本并保存至少2年,及时组织专家或寄送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注明样品采集人、采集地点、鉴定方法、鉴定人、鉴定日期等详细信息。

(五)现场图像拍摄。利用普查APP内置的图片采集功能, 对物种发生生境、危害特征等进行图像采集和上传。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图像不低于1000万像素。对于数码相机拍摄照片应及时在APP中上传。拍摄的图像资料可作为工作过程证明材料和物种鉴定参考材料。

(六)数据汇总。县级普查机构在完成踏查、调查等任务后,认真填报普查清单、实地踏查、标准样地调查和物种鉴定等环节中的数据报表,最终形成普查成果“一张图”。

三、组织实施

(一)普查组织

按照“县级统一谋划、部门分头负责,各方密切配合、信息共同分享”的原则,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的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普查工作组(附件2)。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主要任务是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重大事项,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普查过程存在问题,共同抓好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日常管理工作。工作组主要负责按照全国总体普查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制定全县工作方案、技术规程,做好协调指导、技术培训、督导检查、数据复核、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任务分工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普查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普查方案制定、工作协调、技术培训、督导检查、成果核查、质量控制、普查总结等工作。

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形成全县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参考清单;指导各乡镇场开展面上调查;完成全县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标准样地调查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和督导检查;对全县普查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分析、入库,提交普查报告。

各乡镇(场)及暖泉农场、原种场:配合普查工作组开展面上调查,提供作物种植布局和土地利用现状清单,参与踏查路线制定。

(三)全程协作

为了高质量按时完成此次普查,经多方联系协商,确定与宁夏大学农学院及生命科学学院开展院县合作,签订服务协议,由宁夏大学农学院副教授贾龙带领相关专业学生全面完成此次普查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开展,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在落实保密的前提下,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共同提高普查质量和效率。

(四)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2023年。2022年完成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工作,普查标准时点为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2年度资料。2023年完成资料收集汇总和普查报告编写。

进度安排如下:

2022年5月下旬,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技术规程,召开全县普查工作启动会,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培训。

2022年5月底,完成资料收集,确定并上报本地普查物种清单和普查方案。

2022年6月-10月,针对普查清单所列物种,组织开展实地踏查、标准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录入、标本制作及鉴定等工作,同步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

2022年11月-12月,完成数据审核、质量核查、数据上报。

2023年1月-6月,完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对审核结果存疑的开展补充调查。

2023年7月-12月,整合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信息,形成统一的物种名录清单、数据库、标本库等普查成果;完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开展普查工作总结,形成全县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及危害趋势报告;完成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资料汇编及上报。

四、普查工作经费管理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来源:2022年县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10万元和2021年区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及防控示范项目结余资金14万元,共计24万元。其中支付宁夏大学普查工作组所需经费23.5万元,主要用于普查工具采购、标本制作、鉴定及野外作业、交通等(附件4)。水生动物普查经费另行单独预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普查力量、夯实部门职责、加强政策咨询,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普查工作。

(二)做好质量控制。普查工作组要对前期资料收集、清单核查、野外调查、数据采集、汇总上报等关键环节全面进行实名制跟踪质控,确保操作规范、数据真实有效。严格数据信息核查和保密工作,对于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散播普查数据资料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三)开展监测防控。要坚持普查与治理一体推进的思路,重点对普查过程中的新发、危害程度大、影响范围广的外来入侵物种,要及时应对、全力扑杀、重点治理,做到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最小范围。强化科技支撑,优化科技资源布局,充分依托产业体系及技术专家组力量,加强外来物种入侵机理研究,强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集成推广一批效果好、易推广的综合技术模式。

(四)加大宣传培训。要深入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全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意识。

附件:1.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3.宁夏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参考清单

4.2022年度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器具、补助及交通费用预算清单


附件:1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继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茂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陈来祥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郝彦平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刘统玺  习岗镇副书记

        陈学忠  金贵镇副镇长

        王建明  立岗镇副镇长

        马  鑫  洪广镇副镇长

        桂  华  常信乡副乡长

        杨文军  南梁台子管委会副主任

        王  锋  京星农牧场副场长

        雍伏宁  宁夏原种场副场长

        王庆荣  暖泉农场副总经理


附件:2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郝彦平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邱文杰  县农业农村水产站站长

成  员:段心宁  县农技中心植保植检站站长

        韩建林  习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贺  兰  金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姚自成  立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  淼  洪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银林  常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文军  南梁台子管委会副主任

        王  锋  京星农牧场副场长

        王占身  宁夏原种场生产科长

        马献军  暖泉农场生产部经理


附件:3

宁夏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参考清单

一、农业外来入侵植物(73种)

苘麻、绿穗苋、凹头苋、反枝苋、皱果苋、四翅滨藜、野燕麦、大狼把草、大麻、荠、青葙、灰绿藜、杂配藜、虎尾草、菊苣、秋英、曼陀罗、一年蓬、小蓬草、斑地锦、粗毛牛膝菊、堆心菊、菊芋、野西瓜苗、芒麦草、圆叶牵牛、多花黑麦草、黑麦草、紫苜蓿(紫花苜蓿)、白花草木犀、草木犀、鹅肠菜、五叶地锦、垂序商陆、蓖麻、欧洲千里光、刺萼龙葵(黄花刺茄)、腺龙葵、花叶滇苦菜、苦苣菜、苏丹草、无瓣繁缕、红车轴草、白车轴草、阿拉伯婆婆纳、婆婆纳、意大利苍耳、刺苍耳、无瓣繁缕、藿香蓟、麦仙翁、千穗谷、苋、矢车菊、绣球小冠花、硫磺菊、天人菊、凤仙花、黄菖蒲、紫茉莉、月见草(夜来香)、红花酢浆草、肥皂草、水飞蓟、万寿菊、王不留行、列当属、菟丝子属、假高粱(石茅)、扁穗雀麦、加拿大一枝黄花、顶羽菊、长芒苋。

二、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70种)

1.病害(45种):水稻干尖线虫、腐烂茎线虫、大豆胞囊线虫、鳞球茎茎线虫、马铃薯金线虫、草莓滑刃线虫、长尾茎线虫、小麦孢囊线虫、水稻白叶枯黄单胞杆菌、玉米霜霉病菌、马铃薯环腐病菌、马铃薯晚疫病菌、马铃薯癌肿病菌(内生集壶菌)、大豆疫霉病菌、瓜类果斑病菌、黄瓜黑星病菌、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十字花科细菌性黑斑病菌、十字花科黑斑病菌、番茄细菌性溃疡病菌、番茄细菌性叶斑病菌、番茄退绿病毒、番茄环斑病毒、番茄黄化曲叶病毒、番茄斑点萎凋病毒、苜蓿黄萎病菌、向日葵白锈病菌、大麦黄矮病毒、烟草轻型绿花叶病毒、小麦腥黑穗病菌、水稻细菌性条斑病菌、水稻细菌性谷枯病菌、玉米细菌性条斑病菌、玉米晚萎病菌、玉米褪绿斑驳病毒、玉米干腐病菌、马铃薯粉痂病菌、向日葵茎点霉黑茎病菌、向日葵霜霉病菌、番茄褐色皱果病毒、辣椒细菌性斑点病菌、棉花枯萎病菌、烟草曲叶病毒、烟草环斑病毒、南芥菜花叶病毒。

2.虫害(25种):草地贪夜蛾、稻水象甲、麦秆蝇、烟粉虱、温室白粉虱、南美斑潜蝇、美洲斑潜蝇、番茄斑潜蝇、番茄潜叶蛾、西花蓟马、二斑叶螨、瓦伦西亚列蛞蝓、红铃麦蛾、扶桑绵粉蚧、高粱瘿蚊、麦双尾蚜、麦扁盾蝽、马铃薯甲虫、马铃薯块茎蛾、甘蓝粉虱、番茄刺皮瘿螨、苜蓿籽蜂、苜蓿叶象甲、苹果蠹蛾、葡萄根瘤蚜。

三、水生动物(14种)

褐云玛瑙螺、鳄雀鳝、蛇鳄龟、大鳄龟、福寿螺、克氏原螯虾、纳氏锯脂鲤、牛蛙、红耳彩龟(巴西龟)、齐氏罗非鱼、豹纹翼甲鲶(清道夫)、马那瓜丽体鱼(淡水石斑)、食蚊鱼、条纹鲮脂鲤(巴西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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