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要求,现决定对下列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予以修订。
一、《关于印发<贺兰县促进工业自动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16号)
将文件第四项“其他事项”第一条“政策奖励范围为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在贺兰县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修改为“政策奖励范围为在本县合法经营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市场主体”。
二、《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20〕118号〕
将文件第五项“其他事项”第一条“政策奖励范围为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在贺兰县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修改为“政策奖励范围为在本县合法经营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市场主体”。
以上文件的其他条款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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