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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2年美好生活消费季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2〕109号 发布日期 2022-08-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22年美好生活消费季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2年美好生活消费季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做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各项工作,统筹供给和需求、消费和投资,努力使市场更活跃、循环更通畅,营造多方积极参与、全民乐享消费的浓厚氛围,打造我县投资消费旺地,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贺兰县2022年美好生活消费季

二、活动目标

坚持“精心谋划、有的放矢、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原则,围绕“活动有特色、经济有增长、百姓有期待”总体思路,以汽车销售和百货业态为抓手,联合中国电信、各汽车品牌、餐饮企业、商场、超市、加油站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回暖,为经济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三、活动内容

(一)贺兰县2022年美好生活消费季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2022年9月2日上午10:00

活动地点: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109国道以西、永盛西路以北,宁夏佳丰沃尔沃汽车4S店

内    容:由参会领导宣布活动正式启动,面向媒体、公众宣布美好生活消费季活动安排,发布优惠政策,并通过线上网络直播、区内外媒体联动传播等形式,扩大消费政策影响力。

(二)2022年贺兰县美好生活消费季补贴活动

1.驾享随心购车有礼

时    间:9月2日-10月7日

活动地点:贺兰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

内    容:联合全县汽车销售企业,通过推出汽车促销补贴政策,全面促进汽车市场回暖,扩大“买车在贺兰、好车在德胜”的品牌影响力。

补贴政策:

①在本车展活动参与企业中,购买6座以下新车的消费者,可享受950元/台的汽车强制保险补贴,限前600辆。

②在本车展活动参与企业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宁夏号牌旧车,同时在区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区内上牌的,燃油汽车给予3000元/辆补贴,限前100辆,新能源汽车给予4000元/辆补贴,限前100辆;购买10万元以下新车可申领1000元购车补贴,限前200辆;购买10万元-20万元以下新车可申领2000元购车补贴,限前300辆;购买20万元以上新车可申领3000元购车补贴,限前300辆(以上政策5选1)。

备  注:①、②项政策可叠加享受,先购先得,补完即止。

领取流程:

①用户到店扫商家海报二维码或点击线上活动链接;

②登录活动页面,输入翼支付APP账号(手机号)及验证码;

③登录后点击领取;

④出示翼支付APP付款码支付核销权益金;

⑤可登录翼支付APP-我的-代金券查询消费券内容及面值。

2.好吃不贵消费有礼

时    间:2022年9月2日-10月7日

活动地点:贺兰县参与活动的企业

内   容:通过翼支付APP,对贺兰餐饮企业以消费券形式进行补贴,并通过达人探店、公众号推广等多种宣传形式,吸引全区消费者入店消费。

补贴政策:

①政府给予消费者在餐饮企业“满200元减50元”1000张消费券,每个客户ID限领2张消费券;

②政府给予消费者在中小餐饮门店(早餐、茶饮、面食、凉皮、夜市等门店)每单补贴1元、电信每单补贴5元,发放“满7元减6元”10000张消费券,每个客户ID限领1张消费券。

领取流程:

①用户通过扫码登录翼支付APP领消费礼券;

②在指定合作商家出示付款码核销权益金。

3.家电家具换新有礼

时    间:2022年9月2日-10月7日

活动地点:贺兰县新百电器门店、金盛国际家具参与门店

内    容:通过翼支付APP,对贺兰家电、家具以消费券形式进行补贴,并通过店面宣传、下乡巡展、社区服务等多种宣传形式,挖掘农村消费,激活市场潜力。

补贴政策:

①政府给予消费者在贺兰县新百电器门店“满3000减300”225张消费券,其中单笔补贴政府承担200元,新百电器承担100元,每个客户ID限领1张消费券;

②政府给予消费者在金盛国际家具参与门店“满3000减300”150张消费券,每个客户ID限领1张消费券。

领取流程:

①用户通过扫码登录翼支付APP领消费礼券;

②在指定合作商家出示付款码核销权益金。

4.生活消费单单有礼

时    间:2022年9月2日-10月7日

活动地点:商综体、连锁商超、加油站、村级服务站

内    容:通过翼支付APP,对贺兰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加油站、村级服务站以消费券形式进行补贴,提升消费热度,营造消费氛围。

补贴政策:

①政府给予消费者在商综体、超市、村级服务站“满50元立减20元”15000张消费券,每个客户ID限领3张消费券;

②政府给予消费者在加油企业加油“满200元立减20元”,2500张消费券,每个客户ID限领1张消费券。

领取流程:

①用户通过扫码登录翼支付APP领消费礼券;

②在指定合作商家出示付款码核销权益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联动配合。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是我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安排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保障各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促销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工作,扩大活动对周边市县区的影响,同时要通过微信、手机APP等自媒体平台对参与促销活动的商家进行整合式报道和推广,提高活动互动性及有效性,扩大促销活动的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结合日常促销活动,创新思路,加大推广,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节庆促销品牌,明确各节庆促销活动的时间和效果,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四)强化统计、务求实效。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到销售数据应报尽报,县统计局要指导企业做到应统尽统,切实反映促销活动对消费的带动效果。

五、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局负责拟定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各类商业促销活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活动开展及组织保障工作。

(二)贺兰工业园区负责活动期间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县卫健局负责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活动期间重点骨干商贸企业开展户外广告营销、舞台音箱、商品展架摆放及举办启动仪式等活动的审批服务工作。

(五)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餐饮企业消费政策宣传工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虚假促销、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六)县住建局配合做好全县物业小区消费政策宣传工作。

(七)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做好消费政策宣传海报张贴、展架摆放工作。

(八)县交通局负责协调相关公交部门,针对延长营业时间、通宵营业等促销活动,适当延长公交车辆营运时间。

(九)县统计局负责指导企业做到应统尽统,切实反映出促销活动的带动效果。

(十)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活动经费保障。

(十一)县委宣传部及融媒体中心负责落实好促销活动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协调区市媒体采访,做好新闻报道组织、广告发布,持续营造活动氛围。

(十二)各促销活动企业务必做好各项消防安全、疫情防控、清洁卫生等措施,严格限制人数,避免人群聚集。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发放餐饮、商场、超市、家电、家具等门店消费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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