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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玉兔迎新·贺享优惠”年货大集暨第三届网上年货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2〕145号 发布日期 2022-12-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

《贺兰县“玉兔迎新·贺享优惠”年货大集暨第三届网上年货节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玉兔迎新,贺享优惠”年货大集

暨第三届网上年货节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稳经济保民生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22〕77号)精神,进一步传承中华传统年俗文化,刺激拉动春节经济消费,全面提振家电、汽车、零售等传统消费信心,提升贺兰电商影响力和本地品牌的知名度,计划举办贺兰县“玉兔迎新,贺享优惠”年货大集暨第三届网上年货节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玉兔迎新·贺享优惠”贺兰县2023年年货节

二、活动目标

坚持“精心谋划、有的放矢,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原则,围绕“活动有特色、经济有增长、百姓有期待”总体思路,联合宁夏汽车流通行业协会、新百电器、米面粮油肉果奶等本地生产商、经销商、电商企业,通过现场售卖、线上直播等方式,将本地优质产品通过线上渠道卖向全国、其他地区的优质好货供应全县居民,借助传统佳节推高消费气氛,提振家电、汽车、零售等传统消费信心,刺激市场回暖。

三、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银川市商务局

主办单位:贺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贺兰县委宣传部、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贺兰县综合执法局、金贵镇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贺兰县农村电商公服中心、贺兰县数字商务产业协会

四、活动内容

(一)贺兰县年货大集(欣兰广场主会场)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1月4日

活动地点:贺兰县欣兰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线下年货大集,邀请20家企业,共设置40个销售展位,组织小吃、特色产品、年货用品、肉制品、海鲜等13大品类的100种商品,进行展销和购物体验。现场通过赠送无纺布定制手提袋、现场限量放送满减消费券等方式聚集人气。举办车展活动,由宁夏汽车流通行业协会承办,计划展出10家车企的40辆新款汽车。

(二)贺兰县年货大集(奥特莱斯分会场)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月16日

活动地点:银川奥特莱斯商场

活动内容:内场120个展位,用于年货商品售卖,六大类年货,千种商品,涵盖纺织鞋服、特产干果、饮料酒水、海鲜熟食、儿童娱乐、文化饰品。

(三)贺兰县年货大集(金贵堡分会场)

活动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月8日

活动地点:金贵镇金贵堡老街·金贵堡老集

活动内容:年货大集2023年1月1日开始至1月21日结束,主要以“逛大集·采办年货”为主,活动期间现场购物满100元立减30元,限量500张;民俗大集以“逛大集·欣赏民俗表演”为主,1月21日开始至2月8日结束。

(四)电商公共品牌发布暨2023年年货节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31日上午9:30

活动地点:宁夏贺兰县欣兰广场

活动内容:邀请自治区商务厅相关领导、企业代表,农村电商站点代表到场,共同见证贺兰县电商公共品牌名称公布及品牌揭牌仪式,正式启动年货节,并现场参观、体验。

(五)线上直播带货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15日

活动平台: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

活动内容:线上使用“大河兰山”微信视频号、“大河兰山”“宁夏风物”抖音号、拼多多朴拙旗舰店、云味贺鲜、宁味小师傅、今日头条、火山小视频、西瓜视频同步直播。直播间2个(年货大集现场搭建1个,奥特莱斯分会场搭建1个,用于年货及车展的直播,在线下活动当天进行直播,其他时间在贺兰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直播间直播),抖音满减券、“我的宁夏”双平台同步发满减券。

(六)电商站点联动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15日

活动地点:37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

活动内容:线上年货大集活动设置电商站点分销二维码,联动站点进行宣传,同步参与线上活动。活动期间现场购物满100元立减30元,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投放30元优惠券,在微信支付时实现)。

五、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负责拟定活动总体方案,统筹做好各类商业促销活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活动开展及组织保障工作。

(二)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活动期间相关手续,重点有在活动主会场及各分会场场地陈列布置、拱飘放、组织商品展卖等活动,对参与企业开展户外广告营销、舞台音箱、商品展架摆放及举办启动仪式等活动加大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流程并适当减免审批费用。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虚假促销、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四)县公安局负责安排人员维持年货节活动期间主会场及分会场安全保障、现场秩序,避免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等突发性事件。

(五)县交警大队负责加强道路巡逻和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活动期间主会场及分会场的交通秩序。

(六)县文旅局负责组织启动仪式文艺节目。

(七)县财政局负责车展会务服务经费保障。

(八)县统计局负责做到应统尽统,切实反映出年货节活动的带动效果。

(九)县委宣传部及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落实好“玉兔迎新·贺享优惠”云上年货大集暨第三届网上年货节活动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协调区市媒体采访,做好新闻报道组织、广告发布,持续营造活动氛围。

(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现场春联、福字的书写工作,增加活动年味,吸引群众参与。

(十一)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欣兰广场活动场地使用及活动用电,确保主会场及分会场活动正常开展。

(十二)金贵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年货大集金贵堡分会场各项事宜。

(十三)活动参与企业负责做好各项安全、清洁卫生等措施。

(十四)贺兰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活动消费券补贴。

(十五)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负责指导及检查会场消防安全及用电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联动配合。开展年货节活动是我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稳定经济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促销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微信、手机 APP 等自媒体平台对参与促销活动的商家进行报道和推广,提高活动互动性及有效性,扩大促销活动的影响力。销售数据要做到应统尽统,切实反映促销活动对消费的带动效果。

(三)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参与企业要发挥积极带头作用,结合日常促销,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节庆促销品牌,严格落实安全办展等措施,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到销售数据应报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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