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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贺兰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02-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发改委、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根据《银川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0-2021年银川市老年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调整完善银川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银老龄委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全县老龄工作,结合县域实际,调整完善贺兰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贺兰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下简称县老龄委)

主  任:段建宏  贺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周  勇  贺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天登  贺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池海霞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新林  贺兰县民政局局长

        辛利华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委  员:县委办(外事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宣传部、政府办、团县委、妇联、总工会、残联、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科学技术局、贺兰工业园区、税务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负责同志。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人员实行席位制,遇人事调整自然更替。

县老龄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由卫健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卫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卫健局、民政局、老干部局等部门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老龄相关工作。

二、县老龄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策规定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和组织引导老同志发挥作用;协助指导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做好涉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拓展老年教育阵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

县委宣传部:加强对老年人宣传教育工作,将老龄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老年人和老龄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指导县融媒体中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指示要求;通过广播电视、多媒体等形式,宣传反映老年人生活特别是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宣传社会上敬老爱老的先进典型;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各种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进行舆论监督。

县委外事办公室:推动我县老龄事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国际老龄事务,了解和借鉴国外老龄事业发展有益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县老龄事业发展。

县总工会: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会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共青团贺兰县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促进青少年与老年人增加沟通,相互理解,共同参与社会发展。

县妇女联合会:依法维护老年妇女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助老活动,营造老年妇女社会参与的良好环境;注重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弘扬尊老爱老传统美德;充分发挥老年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引导老年妇女为社会事业增添正能量。

县残疾人联合会:参与和推动涉及老年残疾人权益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依法维护老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残疾人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营造扶老助残的良好社会环境。

县发展和改革局: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统筹安排投资建设老年公益设施和养老基本设施;支持引导生命健康企业开发生产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服饰等产品,支持生命健康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推动生命健康企业服务老年人。

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制定有关老年人体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骨干、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抓好推动老年人体育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宣传和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知识和方法;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以健身为名伤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活动。

县科学技术局:积极支持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老龄化服务发展方面的科技创新、相关产品研发及示范推广等。

贺兰工业园区:支持引导生命健康企业开发生产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服饰等产品,支持生命健康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推动生命健康企业服务老年人。

县公安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诈骗、盗窃、抢夺老年人财物以及故意伤害老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报警、控告、检举和求助;依法制止侵害老年人的“家庭暴力”等不法行为。

县民政局: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优化养老产业布局,发展特色养老产业;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老年人救助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县司法局:做好老年人普法工作;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通道,丰富老年人法律援助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有关老龄工作的投入政策,完善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必要财力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事业发展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研究制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依法依规为养老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并配合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养老服务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消防审查验收,落实建设标准。

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出行服务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老年人出行权益。

县农业农村局:整合资源支持村集体改建、新建养老服务设施。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贯彻落实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意见,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为养老护理、居家老年人照料等行业培养急需专业人才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全县老年文化工作,研究制定老年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老年文化事业发展的理论研究工作;总结、推广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老年文化工作经验,加强老年人旅游服务,完善景区老年人旅游无障碍设施,开发多层次多样化旅游产品,宣传和普及针对老年人的旅游知识,维护老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县卫生健康局: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老龄工作协同机制;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办县老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落实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我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受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军休服务机构及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两个待遇”;负责老退役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政策的落实;负责其他涉及老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引导养老服务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依法监督生产和流通领域老年人用品质量;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养老领域收费监督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关质量监督、检测认证方面的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县统计局:在普查年份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老龄人口数量、结构和特征的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为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统计信息;向社会发布老龄人口统计信息。

县医疗保障局: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做好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工作;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积极配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

县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

各乡镇(场)、街道办:根据各自工作对象参与和推动老龄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单位)开展的老龄工作。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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