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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贺兰县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发〔2023〕27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关系,结合县情实际,确定银新干沟、第四排水沟、第五排水沟等6处湿地(面积348.93公顷),列入贺兰县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管理。现按照规定予以公布,具体公示如下:

1.银新干沟,面积68.29公顷,流经习岗镇、立岗镇、京星农牧场,土地权属国有,湿地类型为沟渠。

2.第四排水沟,面积66.17公顷,流经习岗镇、常信乡、立岗镇,土地权属国有,湿地类型为沟渠。

3.第五排水沟,面积28.32公顷,流经习岗镇、常信乡、立岗镇,土地权属国有,湿地类型为沟渠。

4.四二干沟,面积73.47公顷,流经常信乡、立岗镇,土地权属国有,湿地类型沟渠。

5.第三排水沟,面积46.14公顷,流经常信乡、洪广镇,土地权属国有,湿地类型沟渠。

6.第二排水沟,面积66.54公顷,流经金贵镇、京星农牧场,土地权属国有,湿地类型沟渠。

附件:1.贺兰县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一览表

      2.贺兰县第二批一般湿地现状图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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